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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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2024-09-05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2024-09-12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2024-09-12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E*6001

    各投标人: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如下:

    一、答疑纪要

    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无需提供。

    2、(1)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合同专用条款:因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就可预见的台风、 雨季施工,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工期要求,自行考虑诸如施工设备的停放,台风、雨季季节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措施,施工废水、废物的处理等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和周边企业不受影响,使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疑问:不合理,台风等属于不可抗力,应当现场签证计算。(3)合同专用条款: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投保的和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险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疑问:不合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答:(1)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按招标文件执行。(3)按招标文件执行。

    3、(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中,不得指定投标文件和增加部分清单核对造价需包含相应的晨曦套价;(2)依据闽建〔2024〕9 号文规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文件要求,请按文件执行;(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中的调差材料,未按照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列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二

    1、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新增: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 18.2.1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修改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第2章提供的 《投标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略) 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 (略) 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6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做相应调整。

    本答疑纪要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文件为准。

    招标人: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 (略)

    日期: 2024年9月 12日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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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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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2024-09-05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2024-09-12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2024-09-12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E*6001

    各投标人:

    闽侯县第五中学校园建设项目(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如下:

    一、答疑纪要

    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无需提供。

    2、(1)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合同专用条款:因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就可预见的台风、 雨季施工,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在相关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承包人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工期要求,自行考虑诸如施工设备的停放,台风、雨季季节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措施,施工废水、废物的处理等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和周边企业不受影响,使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疑问:不合理,台风等属于不可抗力,应当现场签证计算。(3)合同专用条款: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投保的和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险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疑问:不合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答:(1)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2)按招标文件执行。(3)按招标文件执行。

    3、(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1.13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中,不得指定投标文件和增加部分清单核对造价需包含相应的晨曦套价;(2)依据闽建〔2024〕9 号文规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文件要求,请按文件执行;(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中的调差材料,未按照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列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二

    1、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新增: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 18.2.1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修改为:“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修改为:“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第2章提供的 《投标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保险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略) 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 (略) 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6001。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做相应调整。

    本答疑纪要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文件为准。

    招标人: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 (略)

    日期: 2024年9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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