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更正公吿
(招标编号:采招 2024-2202)
一、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为做好生物质掺烧工作,现选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外三发电确定未来生物质掺烧
改造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
2.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为外三发电确定未来生物质掺烧改造
的可行性方案。
分别完成生物质掺烧热值比约 5%及 20%的工作内容,至少涵盖(包括但不限于):
(1)生物质仓储容量研究(需根据实际场地、燃料供应能力和造价经济性给出合理配置方
案);
(2)仓储及输送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生物质颗粒储仓、上料皮带和充氮装置等);
(3)制粉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生物质磨机、输送风机及粉管);
(4)燃烧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燃烧器、燃烧配风情况);
(5)炉膛温度、动力场评估;
(6)消防和防爆系统设置;
(7)控制单元改造研究(包括火检信号调整等);
(8)烟风系统的评估以及改造后锅炉性能评估(包括锅炉性能、效率、稳燃性、运行方式、CFD
模拟、等比 (略) 测试、对腐蚀状态预测以及对检修维护受热面影响评估);
(9)烟气污染物排放变化预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氨气、粉
尘等);
(10)评估对污染防治设备(包括脱硫、脱硝、电除尘等系统)的影响;
(11)鉴于机组改造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后续设备配套适应性等多因素考量,改造中涉及
制粉系统(包括粉管、风管布置)、燃烧系统(原燃烧器改造评估或是新增燃烧器)需由原
设计制造单 (略) 及配套单位参与方案的核算和确认工作;
(12)改造完成后预计对现役机组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经济、环保、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
估;
(13)所有改造涉及范围内的投资预算(根据改造内容需提供改造明细分项概算)。
根据生物质的不同掺烧热值比例,工作内容还包括:
1)掺烧比约 20%
生物质卸船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卸船装置、筛分装置、卸料皮带、码头勘探评估及改造)。
2)掺烧比约 5%
生物质卸车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卸车装置和卸料皮带);
本项目投标人需进行现场勘察,并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织评审和收口工作。协助招
标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等,以及协助招标人申请相关资助、报奖及示
范项目的申报等。
本次招标采用总价包干合同。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周期
(1)根据项目整体进度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品,2024 年 12 月 25 日前提供报告。
(2)需在报告完成后 3 周内组织完成可研评审工作。
(3)其他工作进度,双方共同商议后定,须满足招标人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投标人至少具有 1 台 300MW 及以上等级煤粉炉掺烧生物质项目的设计或可研业绩,或具
有纯生物质电厂的设计或可研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及其控股企业任
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到 2024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3:30
时~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有意向接受邀请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
箱地址:*@*63.com)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
明文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5.投标人至少具有 1 台 300MW 及以上等级煤粉炉掺烧生物质项目的设计或可研业绩,或具有
纯生物质电厂的设计或可研业绩;
6.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及其控股企业任
职。
投标人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将向
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 PDF 版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1000 元/本/标
段,售后不退。
注:
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
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略) 浦东 (略) 1281 号办公楼负一楼多媒体四会议室。
招标人联系人:还佳妮
招标人联系电话:021-*
招标代理联系人:*小月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因招标人进场有规定,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查阅预留电子邮
箱,扫码办理进厂手续,并请于投标当日预留足够时间办理进厂手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浦东 (略) 1281 号办公楼负一楼多媒体四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略) ”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
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外高桥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1281 号
联 系 人:还佳妮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1381 号 17 楼 A 室
联 系 人: *小月、汪琳
电 话: 02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更正公吿
(招标编号:采招 2024-2202)
一、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外高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为做好生物质掺烧工作,现选择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为外三发电确定未来生物质掺烧
改造编制可行性研究方案。
2.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为外三发电确定未来生物质掺烧改造
的可行性方案。
分别完成生物质掺烧热值比约 5%及 20%的工作内容,至少涵盖(包括但不限于):
(1)生物质仓储容量研究(需根据实际场地、燃料供应能力和造价经济性给出合理配置方
案);
(2)仓储及输送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生物质颗粒储仓、上料皮带和充氮装置等);
(3)制粉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生物质磨机、输送风机及粉管);
(4)燃烧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燃烧器、燃烧配风情况);
(5)炉膛温度、动力场评估;
(6)消防和防爆系统设置;
(7)控制单元改造研究(包括火检信号调整等);
(8)烟风系统的评估以及改造后锅炉性能评估(包括锅炉性能、效率、稳燃性、运行方式、CFD
模拟、等比 (略) 测试、对腐蚀状态预测以及对检修维护受热面影响评估);
(9)烟气污染物排放变化预测(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排、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氨气、粉
尘等);
(10)评估对污染防治设备(包括脱硫、脱硝、电除尘等系统)的影响;
(11)鉴于机组改造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后续设备配套适应性等多因素考量,改造中涉及
制粉系统(包括粉管、风管布置)、燃烧系统(原燃烧器改造评估或是新增燃烧器)需由原
设计制造单 (略) 及配套单位参与方案的核算和确认工作;
(12)改造完成后预计对现役机组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经济、环保、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
估;
(13)所有改造涉及范围内的投资预算(根据改造内容需提供改造明细分项概算)。
根据生物质的不同掺烧热值比例,工作内容还包括:
1)掺烧比约 20%
生物质卸船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卸船装置、筛分装置、卸料皮带、码头勘探评估及改造)。
2)掺烧比约 5%
生物质卸车系统的改造研究(包括卸车装置和卸料皮带);
本项目投标人需进行现场勘察,并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组织评审和收口工作。协助招
标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等,以及协助招标人申请相关资助、报奖及示
范项目的申报等。
本次招标采用总价包干合同。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周期
(1)根据项目整体进度需要,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品,2024 年 12 月 25 日前提供报告。
(2)需在报告完成后 3 周内组织完成可研评审工作。
(3)其他工作进度,双方共同商议后定,须满足招标人需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外三发电生物质掺烧可行性研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3、投标人至少具有 1 台 300MW 及以上等级煤粉炉掺烧生物质项目的设计或可研业绩,或具
有纯生物质电厂的设计或可研业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及其控股企业任
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到 2024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3:30
时~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有意向接受邀请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邮
箱地址:*@*63.com)发送如下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
明文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咨询*级及以上资信资质;
5.投标人至少具有 1 台 300MW 及以上等级煤粉炉掺烧生物质项目的设计或可研业绩,或具有
纯生物质电厂的设计或可研业绩;
6.投标人股东本人及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及其控股企业任
职。
投标人在发送资料后应当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收到资料后将向
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 PDF 版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1000 元/本/标
段,售后不退。
注:
①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
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 (略) 浦东 (略) 1281 号办公楼负一楼多媒体四会议室。
招标人联系人:还佳妮
招标人联系电话:021-*
招标代理联系人:*小月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因招标人进场有规定,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查阅预留电子邮
箱,扫码办理进厂手续,并请于投标当日预留足够时间办理进厂手续。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浦东 (略) 1281 号办公楼负一楼多媒体四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略) ”发布。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述
网站通知,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关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纪检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外高桥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1281 号
联 系 人:还佳妮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 (略)
地 址: (略) 浦东 (略) 1381 号 17 楼 A 室
联 系 人: *小月、汪琳
电 话: 02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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