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澄清01号
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澄清01号
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
澄清(01号)
致投标人:
我公司在项目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收到质疑。具体如下:
质疑标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我公司现就以上质疑内容澄清如下:
1、请投标人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该文件中“第十条”已对“大修”、“中修”、“小修”进行了明确。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自行甄别提交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业绩。
感 (略) 招标工作的支持!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水利水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2024年9月13日
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
澄清(01号)
致投标人:
我公司在项目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收到质疑。具体如下:
质疑标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我公司现就以上质疑内容澄清如下:
1、请投标人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该文件中“第十条”已对“大修”、“中修”、“小修”进行了明确。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自行甄别提交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业绩。
感 (略) 招标工作的支持!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水利水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2024年9月13日
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
澄清(01号)
致投标人:
我公司在项目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收到质疑。具体如下:
质疑标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我公司现就以上质疑内容澄清如下:
1、请投标人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该文件中“第十条”已对“大修”、“中修”、“小修”进行了明确。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自行甄别提交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业绩。
感 (略) 招标工作的支持!
特此澄清。
招标人: (略) 水利水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2024年9月13日
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
澄清(01号)
致投标人:
我公司在项目G227东区(渡口桥南)至仁和区(南山花园)段大修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收到质疑。具体如下:
质疑标题: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且已完工的大中修施工业绩。”;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要求“4、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个合同价不低于500 (略) 工程大中修施工任职经历。” (略) “路面整治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大中修施工业绩”相关要求?
我公司现就以上质疑内容澄清如下:
1、请投标人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该文件中“第十条”已对“大修”、“中修”、“小修”进行了明确。
2、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结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 (略) 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发〔2018〕40号)文件,自行甄别提交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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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略) 水利水电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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