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4年9月19日郑州市市级储备油竞价销售交易公告---变更
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2024年9月19日郑州市市级储备油竞价销售交易公告---变更
受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 (略) 委托,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将于2024年9月19 (略) 市级储备油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交易时间
本次交易 (略) 上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 上午09:00前
交易时间:2024年9月19日 上午09:30
报名方式:会员通过(http://**.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选择本次交易会进行报名。
二、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产大豆油800吨,具体数量和质量以本公告附件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买方须在竞价交易前,提前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会员,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卖方出库的粮食品种以合同为准;粮食质量以公示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三、交易资格
(一)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参与交易。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承储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价交易,也不得安排其关联企业参与。
(二)符合以上交易资格且已在国家 (略) 注册并年审有效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三)未办理注册企业,需在交 (略) 场办理会员注册手续。《交易授权书》等开户资料可 (略) 网站 (http://**)下载,或 (略) 场索取。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 (略) 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河南物流→选择本次交易会”参与交易。 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应遵守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场内交易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场内交易秩序。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交易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当期交易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符合以上交易资格的买方企业和卖方须在交易日前一个工作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35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30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略) 场账户为:
账 户: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六、出库费、水杂增扣量
(一)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代储企业仓(罐)前车(船)板交货价,出库费用由卖方承担,包含在买方支付的货款内,不额外收取。
(二)粮油出库时数量以交易标的数量为准,不再根据质量指标进行增扣量。
七、交割及结算
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履约时间为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出库。
八、联系方式
交易:(0371)* 交割:(0371)*
结算:(0371)* 商务处理:(0371)*
传真:(0371)*
九、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告附件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2024年9月 (略) 市级储备油竞价销售交易清单---(变更)
2024年9月 (略) 市级储备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变更)
受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 (略) 委托,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场”)将于2024年9月19 (略) 市级储备油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交易时间
本次交易 (略) 上 (略) 场审核后方可参与交易。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 上午09:00前
交易时间:2024年9月19日 上午09:30
报名方式:会员通过(http://**.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我的交易→交易报名→选择本次交易会进行报名。
二、交易标的情况
2023年产大豆油800吨,具体数量和质量以本公告附件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买方须在竞价交易前,提前到实地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买的会员,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再对质量提出异议。卖方出库的粮食品种以合同为准;粮食质量以公示的质量指标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粮食数量以合同为依据,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承储库计量衡器必须经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承储库应当允许买方对计量衡器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三、交易资格
(一)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参与交易。买方企业应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义务。承储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竞价交易,也不得安排其关联企业参与。
(二)符合以上交易资格且已在国家 (略) 注册并年审有效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但必须按时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三)未办理注册企业,需在交 (略) 场办理会员注册手续。《交易授权书》等开户资料可 (略) 网站 (http://**)下载,或 (略) 场索取。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 (略) 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 (略) (http://**.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中心→交易→河南物流→选择本次交易会”参与交易。 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应遵守省级粮食交易中心场内交易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场内交易秩序。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交易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关注当期交易公告相关信息和交易清单。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符合以上交易资格的买方企业和卖方须在交易日前一个工作日16:3 (略) 场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350元/吨收取(其中履约保证金30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交易手续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6‰向买方收取。
(略) 场账户为:
账 户: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郑州新区支行
账 号:2034 1999 9001 0000 0619 761
六、出库费、水杂增扣量
(一)竞价交易成交价格为卖方代储企业仓(罐)前车(船)板交货价,出库费用由卖方承担,包含在买方支付的货款内,不额外收取。
(二)粮油出库时数量以交易标的数量为准,不再根据质量指标进行增扣量。
七、交割及结算
买方必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 (略) 场指定的农发行银行账户并开具出库单,履约时间为成交之日起60日内完成出库。
八、联系方式
交易:(0371)* 交割:(0371)*
结算:(0371)* 商务处理:(0371)*
传真:(0371)*
九、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本公告附件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粮 (略) 场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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