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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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场地(自有或租赁)更正为

场地(自有或租赁)

投标人自有场地(满分20分):

1、投标人具有20亩(含)-30亩(不含)土地的,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30亩及以上的土地的,得20分;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土地须为工业用地。

(2)投标人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土地权利人须为投标人,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于18.5年。

或投标人租赁场地:

1、投标人租赁20亩(含)-30亩(不含)土地的,得10分;

2、投标人租赁30亩及以上的土地的,得15分;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土地须为工业用地。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土地权利人可不为投标人,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于18.5年(或年限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须提供承诺,承诺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于18.5年,承诺函自拟),否则不得分。

特别说明: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必须单宗整体成规模,不得分散布局,以不动产证扫描件为准。

0-20分

2.招标文件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红森国际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8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场地(自有或租赁)更正为

场地(自有或租赁)

投标人自有场地(满分20分):

1、投标人具有20亩(含)-30亩(不含)土地的,得15分;

2、投标人具有30亩及以上的土地的,得20分;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土地须为工业用地。

(2)投标人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土地证,土地权利人须为投标人,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于18.5年。

或投标人租赁场地:

1、投标人租赁20亩(含)-30亩(不含)土地的,得10分;

2、投标人租赁30亩及以上的土地的,得15分;

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土地须为工业用地。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土地权利人可不为投标人,且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于18.5年(或年限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须提供承诺,承诺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大于18.5年,承诺函自拟),否则不得分。

特别说明: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必须单宗整体成规模,不得分散布局,以不动产证扫描件为准。

0-20分

2.招标文件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 址: (略) (略) 红森国际大厦B座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港大道8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银

电话:* 

五、附件

1.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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