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1. 招标条件
宜 (略) 受 (略) 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略) 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0222HW*
2.3合同估算价:*.55元。
2.4招标内容:脱硫用石灰石粉5500吨,包含运输等服务工作。
2.5交货地点: (略) 院内。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内交货。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生产、技术对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将不可下载。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 日09时30分;
6.3 缴纳方式:按黑 (略) 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 (略) 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6.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9 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宜 (略) (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 (略) 、中国 (略) 、 (略) 、宜 (略) 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3根据《 (略)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后1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北林 (略) 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宜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
传真:045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相关问题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如下内容:
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材料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车、检测、保险、税费、风险单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石灰石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及投标报价中石灰石单价为准。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所述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宜 (略)
2024年9月13日
1. 招标条件
宜 (略) 受 (略) 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 (略) 操作规则(试行)》及《 (略) 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略) 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 0222HW*
2.3合同估算价:*.55元。
2.4招标内容:脱硫用石灰石粉5500吨,包含运输等服务工作。
2.5交货地点: (略) 院内。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内交货。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金、生产、技术对接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 (略) (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将不可下载。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 (略) 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 (略) 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万元;
6.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 日09时30分;
6.3 缴纳方式:按黑 (略) 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 (略) 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 (略) 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
6.4.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9月19 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地点:宜 (略) (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6.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 (略) 、中国 (略) 、 (略) 、宜 (略) 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址查询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2投标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查询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3根据《 (略)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后1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 (略)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北林 (略) 336号
联系人:于大海
电话:0455-*
招标代理机构:宜 (略)
地址: (略) 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
传真:045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发布相关问题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项“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如下内容:
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材料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车、检测、保险、税费、风险单等全部费用。
2、本项目招标内容中石灰石的数量为预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量及投标报价中石灰石单价为准。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澄清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所述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宜 (略)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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