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伽师县智能温室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伽师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伽师县智能温室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SJSX(GK)2024-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智能温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4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3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
3 | 第六章 详细评分表--配套产品配置及性能指标(31分) | 1、供应商须对照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明内容,技术参数中“★”条款须说明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满分31分。 2、其中,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样册、样机彩照、专利说明书(如无这些材料,需提供符合采购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资料证明其货物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分,未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证明资料不能体现所投货物满足采购需求的,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3、未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不满足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供应商须对照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明内容,技术参数中“★”条款须说明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满分31分。 2、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样册、样机彩照、专利说明书(如无这些材料,需提供符合采购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资料证明其货物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分,未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证明资料不能体现所投货物满足采购需求的,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3、未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7分,不满足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第六章 详细评分表--人员配置(12分) | 采购所需技术服务指导团队、设备安装维护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审: ①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以 (略) 院士团队优先,如是 (略) 院士团队( (略) 士证;专家与企业的技术协议合作书、人才引进合同为证明),得6分;反之,不得分。满分6分。 ②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专家组成,每增加1名国内双一流高校一级学科正高级园艺学专家(以高校出具的职称证明为准),得1分,满分4分。 ③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安装及后续3年维护人员,每增加1名具备相关全套技术安装、维护与指导经历的人员(以近三年内设备销售与安装维护合同为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 备注: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需提供三年维护及技术指导工作。 | 采购所需技术服务指导团队、设备安装维护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审: ①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以 (略) 院士团队优先,如是 (略) 院士团队( (略) 士证;专家与企业的技术协议合作书、人才引进合同为证明),得6分;反之,不得分。满分6分。 ②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专家组成,每增加1名国内双一流高校一级学科正高级园艺学专家(以双一流高校出具的职称证明为准),得1.5分,满分6分。 备注: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需提供三年维护及技术指导工作。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伽师 (略) 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依明江
电 话:0998-*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SJSX(GK)2024-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伽师县智能温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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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024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3日,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19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
3 | 第六章 详细评分表--配套产品配置及性能指标(31分) | 1、供应商须对照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明内容,技术参数中“★”条款须说明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满分31分。 2、其中,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样册、样机彩照、专利说明书(如无这些材料,需提供符合采购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资料证明其货物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分,未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证明资料不能体现所投货物满足采购需求的,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3、未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6分,不满足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1、供应商须对照采购需求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列明内容,技术参数中“★”条款须说明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满分31分。 2、根据“★”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样册、样机彩照、专利说明书(如无这些材料,需提供符合采购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技术资料证明其货物能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为依据进行评分,未提供“★”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证明资料不能体现所投货物满足采购需求的,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3、未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7分,不满足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第六章 详细评分表--人员配置(12分) | 采购所需技术服务指导团队、设备安装维护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审: ①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以 (略) 院士团队优先,如是 (略) 院士团队( (略) 士证;专家与企业的技术协议合作书、人才引进合同为证明),得6分;反之,不得分。满分6分。 ②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专家组成,每增加1名国内双一流高校一级学科正高级园艺学专家(以高校出具的职称证明为准),得1分,满分4分。 ③本项目所采购设备安装及后续3年维护人员,每增加1名具备相关全套技术安装、维护与指导经历的人员(以近三年内设备销售与安装维护合同为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 备注: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需提供三年维护及技术指导工作。 | 采购所需技术服务指导团队、设备安装维护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审: ①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以 (略) 院士团队优先,如是 (略) 院士团队( (略) 士证;专家与企业的技术协议合作书、人才引进合同为证明),得6分;反之,不得分。满分6分。 ②技术服务指导团队专家组成,每增加1名国内双一流高校一级学科正高级园艺学专家(以双一流高校出具的职称证明为准),得1.5分,满分6分。 备注:本项目相关采购内容需提供三年维护及技术指导工作。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伽师 (略) 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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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伽师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雪、依明江
电 话: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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