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实验室配套监测设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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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实验室配套监测设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采购/资审公告

孔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实验室配套监测设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4D01C0366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孔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实验室配套监测设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

更正后

采购公告中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公告中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 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2024年11 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4.1.1 2024年9月底前完成水站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水站设备验收准备工作。

采购需求

4.1.1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1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1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3.4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本系统能够自动上样、自动样品传递、自动进样、自动分析;同时每个分析模块都配备独立的工作站,可以实施单机工作。

采购需求

3.4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本系统要求为一体化成套制式设备。能够自动上样、自动样品传递、自动进样、自动分析;同时每个分析模块都配备独立的工作站,可以实施单机工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9月24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

联 系 人:何龙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宜 (略)

地 址: (略) 大观 (略) 52号

联 系 人:武惠梅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龙飞

电 话:*

孔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实验室配套监测设备建设项目更正公告(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0FSCG24D01C0366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孔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及实验室配套监测设备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前

更正后

采购公告中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公告中

合同履行期限: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 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2024年11 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供货及安装期限: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4.1.1 2024年9月底前完成水站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水站设备验收准备工作。

采购需求

4.1.1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1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3.1 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24年9月底前开展站房建设,且设备到位。11月底前完成验收,运维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接收,但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2024年11月底前建成。

采购需求

3.4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本系统能够自动上样、自动样品传递、自动进样、自动分析;同时每个分析模块都配备独立的工作站,可以实施单机工作。

采购需求

3.4智能水质分析系统

本系统要求为一体化成套制式设备。能够自动上样、自动样品传递、自动进样、自动分析;同时每个分析模块都配备独立的工作站,可以实施单机工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9月24日9点

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迎江区皖江大道10号

联 系 人:何龙飞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皖宜 (略)

地 址: (略) 大观 (略) 52号

联 系 人:武惠梅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龙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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