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废标
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废标
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
废标公告
世纪 (略) 受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643号
3、项目编号:民财采竞-2024-15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49.*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10日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4日
2、谈判地点: (略) (略) 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刘东亚,张宏新,郝黎辉(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废标原因
民权金土地 (略) 、宁陵县 (略) 、 (略) (略) 、宁陵县 (略) 由于无供货方案,未通过符合性评审,剩余供应商不足3家,无法继续评审,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民权县野岗 (略) 内
代理机构:世纪 (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华龙区京开 (略) (略) 西 410 号三楼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世纪 (略)
2024年09月14日
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
废标公告
世纪 (略) 受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2024年野岗镇逯庄村食用菌及蔬菜烘干加工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643号
3、项目编号:民财采竞-2024-15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49.*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9月10日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4日
2、谈判地点: (略) (略) 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刘东亚,张宏新,郝黎辉(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废标原因
民权金土地 (略) 、宁陵县 (略) 、 (略) (略) 、宁陵县 (略) 由于无供货方案,未通过符合性评审,剩余供应商不足3家,无法继续评审,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民权县野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民权县野岗 (略) 内
代理机构:世纪 (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华龙区京开 (略) (略) 西 410 号三楼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世纪 (略)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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