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业务系统功能补充采购意向和参数公示
关于图书馆业务系统功能补充采购意向和参数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和项目需求概况、初步采购安排等有关采购内容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图书馆业务系统功能补充 | 详见附件2 | 详见附件2 | *元 | 10月 |
一、项目名称、预算安排
图书馆业务系统功能补充,*元。
二、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7日(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拟制采购需求计划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意见反馈单位应同时具备相关资质,并须提供完整有效证明,与反馈意见一并发送至邮箱。对于不满足资质要求或未能提供完整有效证明的,将不予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近3年内没有受到过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三)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合理化建议,以及推荐方案或建议的,请予以反馈。
(四)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在公示期内,供应商所反馈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向我单位反馈,响应时间之外递交,不再接受。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随邮件附word格式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意见建议(详见附件《意见反馈表》),可附建议技术方案。
(五)本次采购意向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邮箱地址
联系人:李老师023-*
邮箱地址:*@*ttp://**
附件: 1.意见反馈表.docx
*军军医大学某单位
2024年9月14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和项目需求概况、初步采购安排等有关采购内容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图书馆业务系统功能补充 | 详见附件2 | 详见附件2 | *元 | 10月 |
一、项目名称、预算安排
图书馆业务系统功能补充,*元。
二、公示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7日(电话咨询时间:北京时间0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所提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拟制采购需求计划的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意见反馈单位应同时具备相关资质,并须提供完整有效证明,与反馈意见一并发送至邮箱。对于不满足资质要求或未能提供完整有效证明的,将不予受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近3年内没有受到过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三)供应商如对本次公示内容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合理化建议,以及推荐方案或建议的,请予以反馈。
(四)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在公示期内,供应商所反馈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向我单位反馈,响应时间之外递交,不再接受。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
邮件附件:将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随邮件附word格式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1.营业执照;
2.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意见建议(详见附件《意见反馈表》),可附建议技术方案。
(五)本次采购意向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邮箱地址
联系人:李老师023-*
邮箱地址:*@*ttp://**
附件: 1.意见反馈表.docx
*军军医大学某单位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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