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8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8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3、设备投入要求”:3.1拟投入本项目维护工程车和高空车更正为3.1拟投入本项目维护工程车和高空车(或吊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3、设备投入要求”:3.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作业更正为3.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作业机具(升降机)。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护机具:投入1台维护工程车得1分;投入1台高空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更正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护机具:投入1台维护工程车得1分;投入1台高空车(或吊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1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机具:投入升降机1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新增内容为:注:第1条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2、3、4条提供投入本项目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830-*

(略)

2024年09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交安设施零星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调整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8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18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10:00:00。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3、设备投入要求”:3.1拟投入本项目维护工程车和高空车更正为3.1拟投入本项目维护工程车和高空车(或吊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 3、设备投入要求”:3.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作业更正为3.2拟投入本项目其他作业机具(升降机)。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护机具:投入1台维护工程车得1分;投入1台高空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更正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维护机具:投入1台维护工程车得1分;投入1台高空车(或吊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1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作业机具:投入升降机1台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 设备投入”新增内容为:注:第1条提供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2、3、4条提供投入本项目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 (略) — (略) ,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江阳区蓝安大道二段36号

联系方式: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江阳区金融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0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830-*

(略)

2024年09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