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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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项目编号:2024LNXS.CZ-1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LNXS.CZ-116

项目名称: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元

最高限价:*.21元

采购需求: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铺设、木长廊、六角亭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特点的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500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受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 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26.com并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彰武县冯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彰武县冯家镇本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阜蒙县人民大街中段佳怡小区4#楼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阜新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阜新分公司

账号:*8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项目编号:2024LNXS.CZ-1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LNXS.CZ-116

项目名称: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补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元

最高限价:*.21元

采购需求:彰武县冯家镇文化广场铺设、木长廊、六角亭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3、本项目特点的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500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受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 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地址:*@*26.com并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彰武县冯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彰武县冯家镇本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阜蒙县人民大街中段佳怡小区4#楼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阜新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 (略) 阜新分公司

账号:*8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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