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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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6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9月13日、《河南省 (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及、《河南省( (略) )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9月 14 日至2024年09月 23 日。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 - 2024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及、《河南省( (略) )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9月 14 日至2024年09月 23 日。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至80%,验收合格之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结清。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
变更为
(1)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及、《河南省( (略) )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进度款拨付比例不超过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整地送达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规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 80%;待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规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竣工结算审核批复,工程款支付到财政审定金额的 100%,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部门到位资金为准。施工方对此充分知晓且同意,在此期间内施工方不得以诉讼或其他任何方式向*方主张费用。
(3)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
5、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8日10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洛宁 (略)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正昱 (略)
地址: (略) (略) 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6室
联系人:王亚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6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9月13日、《河南省 (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及、《河南省( (略) )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9月 14 日至2024年09月 23 日。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 - 2024年09月23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原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及、《河南省( (略) )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09月 14 日至2024年09月 23 日。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付款,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至80%,验收合格之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经*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结清。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
变更为
(1)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及、《河南省( (略) ) (略) 》及《 (略) (河南省· (略) )》网站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进度款拨付比例不超过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整地送达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规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 80%;待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规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竣工结算审核批复,工程款支付到财政审定金额的 100%,最终付款进度以财政部门到位资金为准。施工方对此充分知晓且同意,在此期间内施工方不得以诉讼或其他任何方式向*方主张费用。
(3)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环卫一体化2023年乡镇分拣中心(站)项目
5、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8日10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洛宁 (略)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正昱 (略)
地址: (略) (略) 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6室
联系人:王亚楠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楠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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