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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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本级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变更

日期: 2024-09-13 (略) 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农村黑臭水体巡查、分析及检测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对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聚集区或聚集点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水体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坑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检测。负责包括日常巡查、水质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提供人员、车辆、电子设备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水领办函〔2021〕29号)、《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冀土领办〔2023〕4号)、《河北省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 (略) 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廊土治领办〔2024〕3号)要求,实现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合格,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标准。
  7、采购的数量:1家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月3 (略) 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农村黑臭水体巡查、分析及检测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对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聚集区或聚集点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水体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坑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检测。负责包括日常巡查、水质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提供人员、车辆、电子设备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水领办函〔2021〕29号)、《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冀土领办〔2023〕4号)、《河北省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 (略) 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廊土治领办〔2024〕3号)要求,实现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合格,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标准。
  7、采购的数量:1家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年10月 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原公告信息 变更后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当前状态
日期: 2024-09-13 (略) 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农村黑臭水体巡查、分析及检测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对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聚集区或聚集点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水体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坑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检测。负责包括日常巡查、水质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提供人员、车辆、电子设备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水领办函〔2021〕29号)、《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冀土领办〔2023〕4号)、《河北省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 (略) 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廊土治领办〔2024〕3号)要求,实现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合格,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标准。
  7、采购的数量:1家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月3 (略) 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农村黑臭水体巡查、分析及检测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对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等村民聚集区或聚集点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水体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坑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检测。负责包括日常巡查、水质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提供人员、车辆、电子设备等必要的配套设施。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和目标:按照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水领办函〔2021〕29号)、《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冀土领办〔2023〕4号)、《河北省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 (略) 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全覆盖巡查监管工作方案》(廊土治领办〔2024〕3号)要求,实现我县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合格,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环境保护政策及相关标准。
  7、采购的数量:1家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年10月 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生态环境局香河县分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原公告信息 变更后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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