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监理补充招标文件一
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监理补充招标文件一
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补充招标文件(一)
招标项目编号:E*3001
招 标 人:南宁轨道 (略)
招标代理:北京 (略)
2024年09月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001)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合同条款5.3.1.1 | 5.3.1.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以实际监理工作对应的施工工程竣工结算价作为计算基数,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标准,确定和调整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但中标的下浮系数以及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保持不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照第5.3.1.1目计算所得计费额,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件二的规定,采用内插法确定; (2)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 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 15 高程调整系数=1.0 (3)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 5.3.1.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以 (略) 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的实际监理工作对应的施工工程竣工结算价(*供设备费用除外)作为计算基数,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的规定标准,确定和调整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但中标的下浮系数保持不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照第5.3.1.1目计算所得计费额,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中表五的规定,采用内插法确定; (2)无附加调整系数; (3)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
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方式,上述内容修改不涉及到评分或者报价,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补充招标文件(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招标文件(一)为准。 |
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监理
补充招标文件(一)
招标项目编号:E*3001
招 标 人:南宁轨道 (略)
招标代理:北京 (略)
2024年09月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盘古车辆段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001)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合同条款5.3.1.1 | 5.3.1.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以实际监理工作对应的施工工程竣工结算价作为计算基数,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标准,确定和调整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但中标的下浮系数以及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保持不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照第5.3.1.1目计算所得计费额,参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中附件二的规定,采用内插法确定; (2)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 1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 15 高程调整系数=1.0 (3)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 5.3.1.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最终结算以 (略) 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的审核单位审定的实际监理工作对应的施工工程竣工结算价(*供设备费用除外)作为计算基数,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的规定标准,确定和调整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但中标的下浮系数保持不变。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照第5.3.1.1目计算所得计费额,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中表五的规定,采用内插法确定; (2)无附加调整系数; (3)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正常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中标下浮系数)。 |
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方式,上述内容修改不涉及到评分或者报价,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补充招标文件(一)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招标文件(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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