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泸州市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84,46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BZKCS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龙马潭区 (略)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建设概况:改扩建 * 平方米,其中: (略) 楼建筑面积约 5500 平方米, 新建医养结合大楼约 70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养老床位 250 张。更正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养老床位280张。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核准文号为:泸龙发改投资【2024】34号。更正为:泸龙发改投资【2024】113号。 三、原招标文件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元。更正为:总投资6220.*元。 四、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总价:勘察固定总价 *.00 元,设计固定总价*.94元。更正为:?固定总价:勘察固定总价*.00元,设计固定总价*.00元。 五、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8: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3日18:30分。 六、原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4日09:30分。 七、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O24年09月2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龙马潭区 (略) 2024年09月18日 附件: 承诺函 (略) 龙马潭区 (略)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 (略) 龙马潭区 (略)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补遗(一)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09月20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直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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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84,46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BZKCS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龙马潭区 (略)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遗(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建设概况:改扩建 * 平方米,其中: (略) 楼建筑面积约 5500 平方米, 新建医养结合大楼约 70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增养老床位 250 张。更正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养老床位280张。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核准文号为:泸龙发改投资【2024】34号。更正为:泸龙发改投资【2024】113号。 三、原招标文件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元。更正为:总投资6220.*元。 四、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总价:勘察固定总价 *.00 元,设计固定总价*.94元。更正为:?固定总价:勘察固定总价*.00元,设计固定总价*.00元。 五、原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8: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3日18:30分。 六、原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30分。更正为:2024年10月14日09:30分。 七、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2O24年09月20日)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本次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龙马潭区 (略) 2024年09月18日 附件: 承诺函 (略) 龙马潭区 (略) :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 (略) 龙马潭区 (略) 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补遗(一)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对本项目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4年09月20日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2.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直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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