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控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飞控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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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控系统开发(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飞控系统开发(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飞控系统开发
2.2 招标编号:ZC24G*
2.3 数量:*套
2.4 技术规格:开展无人地效翼船的飞行控制系统(简称飞控系统)设计,并协助招标方完成无人地效翼船地面试验、水面滑行及首飞试验,全程协助招标方 (略) 性能、船载系统及任务能力等科研试飞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签订之日起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5)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夫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含相互持股30%以上或者股东完全相同的情况)、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制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
3.2 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吨级以上无人机飞控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能力、飞控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研制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已有案例的应用证明,或类似合同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被信用中国及 (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及 (略) 查询报告或截图)。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8日起到2024年9月25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ntcidc.com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添加微信获取模板:*)加盖公章;
(3)标书费电汇凭证(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备注项目编号)复印件。
4.3 每包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无锡人文悦溪酒店( (略) 滨湖 (略) 225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和全军武器装备 (略) 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招标人: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 (略) (略) 222号
联系人:杭工
电话:05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刘镇玺
电话:010-*
电子邮件:*@*ntcid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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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飞控系统开发(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飞控系统开发(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飞控系统开发
2.2 招标编号:ZC24G*
2.3 数量:*套
2.4 技术规格:开展无人地效翼船的飞行控制系统(简称飞控系统)设计,并协助招标方完成无人地效翼船地面试验、水面滑行及首飞试验,全程协助招标方 (略) 性能、船载系统及任务能力等科研试飞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2.5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自签订之日起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限内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5)投标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夫妻,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含相互持股30%以上或者股东完全相同的情况)、管理关系的不同承制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
3.2 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可提供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报表。
3.3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吨级以上无人机飞控系统设计与软件开发能力、飞控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研制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已有案例的应用证明,或类似合同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被信用中国及 (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及 (略) 查询报告或截图)。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产品质量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8日起到2024年9月25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方式:*@*ntcidc.com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确认书》(添加微信获取模板:*)加盖公章;
(3)标书费电汇凭证(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备注项目编号)复印件。
4.3 每包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无锡人文悦溪酒店( (略) 滨湖 (略) 225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和全军武器装备 (略) 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
招标人: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地址: (略) (略) 222号
联系人:杭工
电话:05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刘镇玺
电话:010-*
电子邮件:*@*ntcidc.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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