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项目变更公示
白马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项目变更公示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及白马镇请示,现将2024年度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白马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项目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公示,变更后的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9日,如有异议可向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2024年度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 | 白马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项目 | ||
实施地点 | 白马镇金马社区 | ||
实施内容 | 新建钢结构厂房1169平方米 | ||
绩效目标 | 新建钢结构厂房1169平方米,项目公开公示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100%,项目补助资金当年度资金支出进度(除质保金外)100%,钢结构厂房建设成本*元,每年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元,提供新的固定就业岗位5个,解决长期灵活就业10个,受益群众满意度≥98%。 | ||
实施期限 | 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 ||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 项目建设 (略) 白马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为白马镇镇长。 | ||
资金规模(万元) | 合计 | 省级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290 | 238 | 52 | |
受益对象 | 提供新的固定就业岗位5个,带动周边群众就业。 | ||
联农带农机制 | 在金马社区新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有利于调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白马镇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同时可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提供新的固定就业岗位5个,带动农民就业,增加收入;带动本地及周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提升 (略) 场竞争的灵活度,金马社区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元以上,计划将收益的5%专项用于村慈善事业、帮扶困难群众。 |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及白马镇请示,现将2024年度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白马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项目的部分内容予以变更公示,变更后的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9日,如有异议可向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处反映,联系电话:0523-*。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2024年度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振兴发展项目
项目名称 | 白马镇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项目 | ||
实施地点 | 白马镇金马社区 | ||
实施内容 | 新建钢结构厂房1169平方米 | ||
绩效目标 | 新建钢结构厂房1169平方米,项目公开公示率100%,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100%,项目补助资金当年度资金支出进度(除质保金外)100%,钢结构厂房建设成本*元,每年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元,提供新的固定就业岗位5个,解决长期灵活就业10个,受益群众满意度≥98%。 | ||
实施期限 | 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 ||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 项目建设 (略) 白马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为白马镇镇长。 | ||
资金规模(万元) | 合计 | 省级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 |
290 | 238 | 52 | |
受益对象 | 提供新的固定就业岗位5个,带动周边群众就业。 | ||
联农带农机制 | 在金马社区新建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中心,有利于调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促进白马镇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同时可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提供新的固定就业岗位5个,带动农民就业,增加收入;带动本地及周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提升 (略) 场竞争的灵活度,金马社区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元以上,计划将收益的5%专项用于村慈善事业、帮扶困难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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