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调查监测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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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调查监测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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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示范竞磋采购-2024-32、SGZ[2024]439-ZC27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1、增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3条“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3.1对于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均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后报价参与评审,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3.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财购〔2022〕9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同一投标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原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 2024年09月30日 ,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变更为2024年09月20日至 2024年09月30日 ,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重新下载答疑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8-*

2、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联系人(电话):任先生*

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坤源 (略)

地址: (略) 商会大厦B座1103室

联系人(电话):王女士*

电子邮箱:*@*63.com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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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示范竞磋采购-2024-32、SGZ[2024]439-ZC278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调查监测工作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1、增加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3条“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3.1对于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均以扣除优惠比率后的价格作为最后报价参与评审,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3.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扣除标准

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财购〔2022〕9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2.2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略)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略)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同一投标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原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 2024年09月30日 ,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变更为2024年09月20日至 2024年09月30日 , 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重新下载答疑文件,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监督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8-*

2、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联系人(电话):任先生*

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坤源 (略)

地址: (略) 商会大厦B座1103室

联系人(电话):王女士*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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