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的补遗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的补遗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6,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的补遗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 (略) 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针 (略) 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1、质疑标题:关于设置环境专业负责人的疑问 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略) 政行业的排水工程。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2-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排水工程*级资质需要具备的专业及人员数量中不包含环境工程。而招标文件却要求设置了环境专业负责人。此条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规定,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此条也属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3〕636号文件中的第9条的情形。请核实修正! 回复:招标文件已调整,现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招 标 人: (略)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松工程 (略) 2024年9月19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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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9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96,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的补遗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 (略) 东区排水设施更新完善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针 (略) 上提出的质疑,现回复如下: 质疑1、质疑标题:关于设置环境专业负责人的疑问 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略) 政行业的排水工程。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附件2-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排水工程*级资质需要具备的专业及人员数量中不包含环境工程。而招标文件却要求设置了环境专业负责人。此条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规定,设定与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无关的人员资格等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此条也属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3〕636号文件中的第9条的情形。请核实修正! 回复:招标文件已调整,现重新上传,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招 标 人: (略)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松工程 (略) 2024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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