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凤池路、美泰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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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凤池路、美泰路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略) 、 (略) 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 (略) 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略) 、 (略) 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02号)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40 条款号2.1条款名称 计划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15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承包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在接收到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 7 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 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内业资料完整且结算审核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7%,余下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28 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证金提交方式,若为银行保函的,应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款。所有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付款前,向发包人出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XML文件已重新发布,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以此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10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修改为:*、*、*、*、*、*、*、*、*、*、*、*、*、*。

四、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价格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5% 。控制价中是“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两个名称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是否是一致的内容?

回复:一致。

提问2: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以此为准)》

四、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等媒体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9月19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略) 、 (略) 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 (略) 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 (略) 、 (略) 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02号)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40 条款号2.1条款名称 计划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150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修改:承包人按当月实际进度,在每月 25 日前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报送完成工作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在接收到报告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在审批后 7 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合同内的合格工程量相应金额的 8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内业资料完整且结算审核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 97%,余下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28 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证金提交方式,若为银行保函的,应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款。所有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付款前,向发包人出具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XML文件已重新发布,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以此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项号10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修改为:*、*、*、*、*、*、*、*、*、*、*、*、*、*。

四、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价格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 ±5% 。控制价中是“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两个名称不一致,请代理明确是否是一致的内容?

回复:一致。

提问2: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以此为准)》

四、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等媒体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泉州经济技术开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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