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供暖管道改造(2024-JHLZHY-G1002)(第1包)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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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供暖管道改造(2024-JHLZHY-G1002)(第1包)招标变更

因公告信息不全,现将公告部分内容更正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q.com。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因公告信息不全,现将公告部分内容更正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q.com。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http://**.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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