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智慧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当涂县智慧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一期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DTZFZC-2024-034)
1、项目名称:当涂县智慧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一期)
2、标段名称:当涂县智慧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一期)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四节“服务内容”增加“供应商在不违反当地政策和采购人管理规范的情况下,可自行开展以下服务,包括道闸广告收入、洗车、自动贩卖机、车位预约、车位共享、代泊服务,但须报采购人审批同意。”
3.2、运营服务期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变更为运营服务期10年(自停车场交付之日起,不含停车场建设工期45日历天)。
3.3、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中“建设内容”-在所有规划范围内的停车场中的出入口,搭建所需的智能化停车设备、出入口监控设备以及场地内的环境监控设备,场地泊位线绘制,场内防护栏、隔离柱等,确保项目现场能够达成无人化使用要求,并联通运营中心实现集中远程化管理模式。(不包含场地硬化以及公共照明)
变更为在所有规划范围内的停车场中的出入口,搭建所需的智能化停车设备、出入口监控设备以及场地内的环境监控设备,场地泊位线绘制,场内防护栏、隔离柱、场地围栏搭建等,确保项目现场能够达成无人化使用要求,并联通运营中心实现集中远程化管理模式。(不包含场地硬化以及公共照明)
3.4、白名单管理约束,对于单位用户设置白名单数量不得高于单位所有人数的10%。
3.5、后期采购人如在停车场内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光伏板、光储充一体化设备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如因上述建设施工对供应商造成影响,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偿等事宜。
4、联系方式:
4.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 (略)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 (略) 357号
联系方式:0555-*
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当涂县正丰建设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 (略) 399号
联系方式:0555-*
4.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玲、江大丰
电话:0555-*
采购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涂县正丰建设 (略)
2024年09月19日
(项目编号:DTZFZC-2024-034)
1、项目名称:当涂县智慧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一期)
2、标段名称:当涂县智慧停车场运营服务项目(一期)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四节“服务内容”增加“供应商在不违反当地政策和采购人管理规范的情况下,可自行开展以下服务,包括道闸广告收入、洗车、自动贩卖机、车位预约、车位共享、代泊服务,但须报采购人审批同意。”
3.2、运营服务期1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变更为运营服务期10年(自停车场交付之日起,不含停车场建设工期45日历天)。
3.3、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第三节“技术要求”中“建设内容”-在所有规划范围内的停车场中的出入口,搭建所需的智能化停车设备、出入口监控设备以及场地内的环境监控设备,场地泊位线绘制,场内防护栏、隔离柱等,确保项目现场能够达成无人化使用要求,并联通运营中心实现集中远程化管理模式。(不包含场地硬化以及公共照明)
变更为在所有规划范围内的停车场中的出入口,搭建所需的智能化停车设备、出入口监控设备以及场地内的环境监控设备,场地泊位线绘制,场内防护栏、隔离柱、场地围栏搭建等,确保项目现场能够达成无人化使用要求,并联通运营中心实现集中远程化管理模式。(不包含场地硬化以及公共照明)
3.4、白名单管理约束,对于单位用户设置白名单数量不得高于单位所有人数的10%。
3.5、后期采购人如在停车场内建设新能源充电桩、光伏板、光储充一体化设备等,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如因上述建设施工对供应商造成影响,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偿等事宜。
4、联系方式:
4.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 (略)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 (略) 357号
联系方式:0555-*
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当涂县正丰建设 (略)
地址:安 (略) 当涂县姑孰 (略) 399号
联系方式:0555-*
4.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玲、江大丰
电话:0555-*
采购文件与此相关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涂县正丰建设 (略)
2024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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