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被装采购第6包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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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被装采购第6包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

我部于2024年09月04日 发布了2024-*(6)专用被装采购第6包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流标,重新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申领文件时间变更、开标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9-04,更正为:2024-09-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11,更正为:2024-09-27。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09-25 08:00:00,更正为:2024-10-29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10-2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10-29 09:00:00。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重新准备申领资料,并重新领取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每个关键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

关键设备:

包6:15针增强型手套机、全自动手套拷边机、高速筒式绷缝机、全自动点珠机、浸胶机

(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加强资料保密管控,严禁将涉密资料 (略) 传输或将带有涉密资料的电子设备违规 (略) ,经数据监控发现违规 (略) 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失泄密责任。

(三)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釆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电话(010-*),凡是本站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助理、王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闫)、*(王)、*(杨)

传真:010-*

地址: (略) 丰台 (略) 六号八区

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

2024年09月20日


, (略) ,丰台区

我部于2024年09月04日 发布了2024-*(6)专用被装采购第6包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流标,重新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申领文件时间变更、开标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4-09-04,更正为:2024-09-23。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11,更正为:2024-09-27。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09-25 08:00:00,更正为:2024-10-29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10-2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09:00:00,更正为:2024-10-29 09:00:00。


已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重新准备申领资料,并重新领取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每个关键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

关键设备:

包6:15针增强型手套机、全自动手套拷边机、高速筒式绷缝机、全自动点珠机、浸胶机

(二)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加强资料保密管控,严禁将涉密资料 (略) 传输或将带有涉密资料的电子设备违规 (略) ,经数据监控发现违规 (略) 的,将从严从重查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失泄密责任。

(三)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釆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电话(010-*),凡是本站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助理、王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闫)、*(王)、*(杨)

传真:010-*

地址: (略) 丰台 (略) 六号八区

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10-*

2024年09月20日


, (略)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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