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的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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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的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2水溶性肥料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或GB/T*-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3叶面肥+无人机施肥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叶面肥执行标准GB/T*-2020,三证齐全;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 必须严格按照叶面肥品种提供的喷施浓度进行配比喷施。

5. 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6.亩用量:磷酸二氢钾≥50克,硅(Si)≥5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1.叶面肥采用磷酸二氢钾(优等品),执行标准HG/T 2321-2016三证齐全。磷酸二氢钾(KH2PO4)≥98%,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O5)≥51%,氧化钾(K2O)≥33.8%,水分≤0.5%,氯化物(Cl)≤1%,水不溶含量≤0.3%,4.3≤PH≤4.9.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5.亩用量:磷酸二氢钾≥10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作业过程产生的纠纷和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10:00

2024年09月26日10:00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相应条款内容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 (略) 范团小区A栋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 A 区 23 栋 2304 号

项目联系人:黄凤玲

项目联系方式:07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2水溶性肥料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或GB/T*-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3叶面肥+无人机施肥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1.叶面肥执行标准GB/T*-2020,三证齐全;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 必须严格按照叶面肥品种提供的喷施浓度进行配比喷施。

5. 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6.亩用量:磷酸二氢钾≥50克,硅(Si)≥5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1.叶面肥采用磷酸二氢钾(优等品),执行标准HG/T 2321-2016三证齐全。磷酸二氢钾(KH2PO4)≥98%,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O5)≥51%,氧化钾(K2O)≥33.8%,水分≤0.5%,氯化物(Cl)≤1%,水不溶含量≤0.3%,4.3≤PH≤4.9.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5.亩用量:磷酸二氢钾≥10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作业过程产生的纠纷和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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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10:00

2024年09月26日10:00

更正日期:2024年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相应条款内容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 (略) 范团小区A栋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 A 区 23 栋 2304 号

项目联系人:黄凤玲

项目联系方式: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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