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的更正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2水溶性肥料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或GB/T*-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
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3叶面肥+无人机施肥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1.叶面肥执行标准GB/T*-2020,三证齐全;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必须严格按照叶面肥品种提供的喷施浓度进行配比喷施。 5.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6.亩用量:磷酸二氢钾≥50克,硅(Si)≥5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 ▲1.叶面肥采用磷酸二氢钾(优等品),执行标准HG/T 2321-2016三证齐全。磷酸二氢钾(KH2PO4)≥98%,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O5)≥51%,氧化钾(K2O)≥33.8%,水分≤0.5%,氯化物(Cl)≤1%,水不溶含量≤0.3%,4.3≤PH≤4.9.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5.亩用量:磷酸二氢钾≥10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作业过程产生的纠纷和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
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10:00 | 2024年09月26日10:00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相应条款内容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 (略) 范团小区A栋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栋2304号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凤玲
电 话:0772-*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HG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2024年“三新”集成推进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谈判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2水溶性肥料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 ▲1. 水溶性肥料执行标准NY/T1107-2020或GB/T*-2020,三证齐全; ▲2.总养分含量N-P2O5-K2O=15~17-5~7-29~31≥51%; 3.颗粒状≥95%; ▲4.水分≤3%,水不溶含量≤1.0%,缩二脲含量≤0.9%; 5.产品规格:25公斤/袋; ▲6.产品原料:硫酸钾型肥料不含氯;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7.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公示、运杂费、发放到户、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
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3叶面肥+无人机施肥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1.叶面肥执行标准GB/T*-2020,三证齐全;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必须严格按照叶面肥品种提供的喷施浓度进行配比喷施。 5.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6.亩用量:磷酸二氢钾≥50克,硅(Si)≥5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 | ▲1.叶面肥采用磷酸二氢钾(优等品),执行标准HG/T 2321-2016三证齐全。磷酸二氢钾(KH2PO4)≥98%,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O5)≥51%,氧化钾(K2O)≥33.8%,水分≤0.5%,氯化物(Cl)≤1%,水不溶含量≤0.3%,4.3≤PH≤4.9. ▲2.产品原料:重金属含量符合要求,不含噻虫嗪、噻虫胺等农药残留物; ▲3.产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4.作业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控制在3~5米/秒,飞行高度应距作物冠层2.5~5米,作业喷幅3~6米。 ▲5.亩用量:磷酸二氢钾≥100克,采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时,每亩喷液量4升以上。 服务内容:肥料抽样送检、造册登记(可由村委提供并盖章)、公示、无人机喷施、验收等工作和费用(作业过程产生的纠纷和意外事故由中标方负责)。 |
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10:00 | 2024年09月26日10:00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上述相应条款内容相应更正,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 (略) 范团小区A栋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 (略)
地 址: (略) 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栋2304号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凤玲
电 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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