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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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公示

(略) 自贡分公司202 (略) 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DXCC-SCDX-2CBX2329),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 (略) (http://**)、采 (略) 、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 发布了《 (略) 自贡分公司202 (略) 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于2023年10月25日12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售卖比选文件,2023年11月01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仅四川公众 (略) 递交参选文件。四川公众 (略) 因不满足比选文件中不得存在的情形被否决,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6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 (略)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章山,*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日期:2023年11月02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2023年无线网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公示

(略) 自贡分公司202 (略) 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DXCC-SCDX-2CBX2329),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 (略) (http://**)、采 (略) 、中国电信 (略) (http://**-portal/ctscPortal) 发布了《 (略) 自贡分公司202 (略) 络设备拆除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于2023年10月25日12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售卖比选文件,2023年11月01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1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仅四川公众 (略) 递交参选文件。四川公众 (略) 因不满足比选文件中不得存在的情形被否决,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06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 (略)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 (略)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 (略) 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章山,*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老师,*

比选代理机构:鼎信 (略)

日期:2023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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