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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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邀请书

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书
项目编号: 作者: 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9-18 19:58:00

询价邀请书

项目概况

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关注项目并下载询价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

关于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采购充电式喷雾消毒机、臭氧机、饲料粉碎机、手动液压车等养猪设备,阿莫西林粉、常轻松粉、豆粕、麸皮等药品和物资。(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

地点: 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关注项目并下载询价文件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1时40分

地点: 登录西藏自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1时40分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4.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 (略) 官网》上发布。

5.根据西 (略) 要求,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询价。各响应人无需到场参与询价,并且取消本项目规定的“询价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响应文件”、“现场提供原件”等相关要求。询价、评审以响应人上传解密的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请各潜在响应人做好线上“不见面”询价的各项准备工作。

6.根据《 (略) 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7.本项目以向潜在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书的方式产生,被邀请的供应商有:

1、西 (略)

2、 (略) 助农农 (略)

3、 (略)

4、 (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方式: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西藏 (略) 城关花园G区2栋11号

联系方式: 冯先生*(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书
项目编号: 作者: 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9-18 19:58:00

询价邀请书

项目概况

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关注项目并下载询价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尼木县种猪繁育及生猪养殖产业基地第一批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00

最高限价(如有):*.00

采购需求:

关于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采购充电式喷雾消毒机、臭氧机、饲料粉碎机、手动液压车等养猪设备,阿莫西林粉、常轻松粉、豆粕、麸皮等药品和物资。(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24日 00时00分

地点: 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关注项目并下载询价文件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1时40分

地点: 登录西藏自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4日 11时40分

地点: (略) (略) 开标室20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4.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 (略) 》、《西藏自 (略) 官网》上发布。

5.根据西 (略) 要求,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询价。各响应人无需到场参与询价,并且取消本项目规定的“询价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响应文件”、“现场提供原件”等相关要求。询价、评审以响应人上传解密的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请各潜在响应人做好线上“不见面”询价的各项准备工作。

6.根据《 (略) 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7.本项目以向潜在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书的方式产生,被邀请的供应商有:

1、西 (略)

2、 (略) 助农农 (略)

3、 (略)

4、 (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联系方式: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 (略)

地 址: 西藏 (略) 城关花园G区2栋11号

联系方式: 冯先生*(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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