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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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级(或以上)资质;该项资格条款中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2个专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资质以及测量*级资质也可以?该资格的内容是否是可以理解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以及测量*级等级证书也是可以的。

答复:可以。

问题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以下专业的:规划、水文、水工结构、水土保持、地质、造价专业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12 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提供一个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 1 分,本项目最高 6 分;注:①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或同一人具有多个职称的仅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②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职称证书材料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另外再提供毕业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证明)和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职称证书材料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另外再提供毕业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证明) 3、建议:职称证书和毕业证都无法体现专业的,是否可以增加执业注册证书进行证明?

答复:可以,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职称证书材料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另外再提供毕业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证明)和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谯区水利局

地址: (略) 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1号楼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南谯 (略) 669号(港汇中心)B座201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阳阳、王菁

电话:0550-*、*

(略) 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谯区百道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级(或以上)资质;该项资格条款中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2个专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资质以及测量*级资质也可以?该资格的内容是否是可以理解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以及测量*级等级证书也是可以的。

答复:可以。

问题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以下专业的:规划、水文、水工结构、水土保持、地质、造价专业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 12 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提供一个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 1 分,本项目最高 6 分;注:①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或同一人具有多个职称的仅计算一次,不累计计分。②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职称证书材料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另外再提供毕业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证明)和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职称证书材料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另外再提供毕业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证明) 3、建议:职称证书和毕业证都无法体现专业的,是否可以增加执业注册证书进行证明?

答复:可以,同时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职称证书材料扫描件(若职称证书中无法体现专业的,可另外再提供毕业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中的专业进行证明)和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其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4年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谯区水利局

地址: (略) 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1号楼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南谯 (略) 669号(港汇中心)B座201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阳阳、王菁

电话: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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