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ZZ*FW*
1.2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二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标包划分与预算金额:不划分标段,预算金额*.00元/年, (略) 为 (略) ,经纪费由中标人支付,经纪费比例:补充医疗保险5%,其他10%。
1.5采购内容:补充医疗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7年9月29日。按三年分三期投保。合同期间内报价不变。保险服务有效期内如承保人无重大违约事项,双方可维持中标条件续签保单,续签保险期限总共不超过24月。
1.8质量标准与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 (略) 法人许可证(总公司提供)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 (略) 唯一授权。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四、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5.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 (略) (平台http://**)( (略) 名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5.3获取方式:登* (略) :http://**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通过 (略) 获取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收取)。
六、投标文件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 (略)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6.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一楼招标大厅。(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6.3只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地址: (略) 香 (略) 168号
联系人:钱圣濠
电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刘女士、柴先生
电话:0451-*-895
邮箱:*@*ttp://**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1项目编号:ZZ*FW*
1.2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二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标包划分与预算金额:不划分标段,预算金额*.00元/年, (略) 为 (略) ,经纪费由中标人支付,经纪费比例:补充医疗保险5%,其他10%。
1.5采购内容:补充医疗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1.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7年9月29日。按三年分三期投保。合同期间内报价不变。保险服务有效期内如承保人无重大违约事项,双方可维持中标条件续签保单,续签保险期限总共不超过24月。
1.8质量标准与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4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 (略) 法人许可证(总公司提供)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 (略) 唯一授权。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采购政策。
四、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5.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 (略) (平台http://**)( (略) 名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5.3获取方式:登* (略) :http://**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通过 (略) 获取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收取)。
六、投标文件提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工程 (略) 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6.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一楼招标大厅。(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6.3只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黑龙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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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钱圣濠
电话:0451-*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刘女士、柴先生
电话:0451-*-895
邮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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