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沙湾实验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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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沙湾实验学校举办者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略) 龙岗区沙湾实验学校举办者由刘志强变更为刘国锋。

  特此公告

   (略) 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 (略) 龙岗区沙湾实验学校举办者由刘志强变更为刘国锋。

  特此公告

   (略) 龙岗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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