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森林综合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森林综合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森林综合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8:1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 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黎 (略) 1#楼第三层第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CZ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森林综合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二、技术要求

10、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供应商按照保单约定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即一次出险形成一个赔案(确定一个受灾面积)、一个赔案对应一份保单。

具体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①受灾面积≤100亩,免赔率10%。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损失率×(1-免赔率)

② 受灾面积>100亩,免赔面积10亩。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10亩)×损失率

③由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农户集体投保的保单,单个赔案中有多户出险的,各户赔款按各户受灾面积占总受灾面积的比例计算。

④桉树风灾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按中标每亩保险金额的40%确定;桉树因其它灾害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即为中标每亩保险金额。

⑤损失率按照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制定的灾害损失认定标准确定。

现变更为:

9.1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供应商按照保单约定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即一次出险形成一个赔案(确定一个受灾面积)、一个赔案对应一份保单。

具体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①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且单个林户每次保险事故遭受损失10亩以上(含)时,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受损面积(亩)×损失率

②由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农户集体投保的保单,单个赔案中有多户出险的,各户赔款按各户受灾面积占总受灾面积的比例计算。

③桉树风灾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按中标每亩保险金额的40%确定;桉树因其它灾害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即为中标每亩保险金额。

④损失率按照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制定的灾害损失认定标准确定。

更正内容二:

二、技术要求

10.1森林火灾损失认定标准

因森林火灾或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保险林木受害的,其损失率按100%计算,受害面积按投保标的过火面积计算。森林火灾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投保标的过火面积+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导致林木损毁面积)-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现变更为:

10.1森林火灾损失认定标准

因森林火灾或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保险林木受害的,其损失率按100%计算,受害面积按投保标的过火面积计算。森林火灾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投保标的过火面积+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导致林木损毁面积)

更正内容三:

二、技术要求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成灾面积×损失程度-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在损失程度未达到100%时,不扣除免赔额。

现变更为: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成灾面积×损失程度

更正内容四:

二、技术要求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 损失程度-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单位平均密度

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腰折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倒伏损失株数+平均单位翻蔸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断稍损失株数+ 平均单位冻死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劈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爆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流失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掩埋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旱灾损失株数

在损失程度未达到100%时,不扣除免赔额。

现变更为: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 损失程度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单位平均密度

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腰折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倒伏损失株数+平均单位翻蔸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断稍损失株数+ 平均单位冻死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劈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爆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流失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掩埋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旱灾损失株数

更正内容五:

二、技术要求

注:①树龄认定以林业部门建档为准,如当年出险尚未建档的,以上年建档的树龄再增加一年树龄核定。

②轻度受害桉树,因对继续生长影响较小,不计入赔偿范围。

③冻害桉树获赔后未伐除的,二次以上受害按表 5“赔偿比例”的50%计算赔付。

④桉树冻灾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害面积×损失程度赔偿比例-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⑤协议中列明的保险责任造成经济林木损毁的,参照一般商品林的赔偿标准对损毁的林木进行赔偿。

⑥一年生竹子因保险责任损毁的,其赔偿标准按其他用材林赔偿标准的 10%计算赔付。

现更正为

注:①树龄认定以林业部门建档为准,如当年出险尚未建档的,以上年建档的树龄再增加一年树龄核定。

②轻度受害桉树,因对继续生长影响较小,不计入赔偿范围。

③冻害桉树获赔后未伐除的,二次以上受害按表 5“赔偿比例”的50%计算赔付。

④桉树冻灾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害面积×损失程度赔偿比例

⑤协议中列明的保险责任造成经济林木损毁的,参照一般商品林的赔偿标准对损毁的林木进行赔偿。

⑥一年生竹子因保险责任损毁的,其赔偿标准按其他用材林赔偿标准的 10%计算赔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业局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黎 (略) 1#楼第三层第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 娇

电话:*

福州 (略)

2024年09月20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森林综合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8:16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 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黎 (略) 1#楼第三层第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CZ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森林综合保险服务类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更正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一:

二、技术要求

10、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供应商按照保单约定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即一次出险形成一个赔案(确定一个受灾面积)、一个赔案对应一份保单。

具体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①受灾面积≤100亩,免赔率10%。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损失率×(1-免赔率)

② 受灾面积>100亩,免赔面积10亩。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10亩)×损失率

③由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农户集体投保的保单,单个赔案中有多户出险的,各户赔款按各户受灾面积占总受灾面积的比例计算。

④桉树风灾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按中标每亩保险金额的40%确定;桉树因其它灾害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即为中标每亩保险金额。

⑤损失率按照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制定的灾害损失认定标准确定。

现变更为:

9.1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供应商按照保单约定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即一次出险形成一个赔案(确定一个受灾面积)、一个赔案对应一份保单。

具体赔偿标准与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①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且单个林户每次保险事故遭受损失10亩以上(含)时,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受损面积(亩)×损失率

②由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农户集体投保的保单,单个赔案中有多户出险的,各户赔款按各户受灾面积占总受灾面积的比例计算。

③桉树风灾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按中标每亩保险金额的40%确定;桉树因其它灾害损失责任每亩保险金额即为中标每亩保险金额。

④损失率按照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制定的灾害损失认定标准确定。

更正内容二:

二、技术要求

10.1森林火灾损失认定标准

因森林火灾或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保险林木受害的,其损失率按100%计算,受害面积按投保标的过火面积计算。森林火灾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投保标的过火面积+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导致林木损毁面积)-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现变更为:

10.1森林火灾损失认定标准

因森林火灾或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保险林木受害的,其损失率按100%计算,受害面积按投保标的过火面积计算。森林火灾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投保标的过火面积+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导致林木损毁面积)

更正内容三:

二、技术要求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成灾面积×损失程度-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在损失程度未达到100%时,不扣除免赔额。

现变更为: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成灾面积×损失程度

更正内容四:

二、技术要求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 损失程度-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单位平均密度

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腰折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倒伏损失株数+平均单位翻蔸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断稍损失株数+ 平均单位冻死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劈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爆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流失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掩埋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旱灾损失株数

在损失程度未达到100%时,不扣除免赔额。

现变更为: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灾面积× 损失程度

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单位平均密度

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腰折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倒伏损失株数+平均单位翻蔸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断稍损失株数+ 平均单位冻死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劈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爆裂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流失损失株数+平均单位面积掩埋损失株数+平均单位旱灾损失株数

更正内容五:

二、技术要求

注:①树龄认定以林业部门建档为准,如当年出险尚未建档的,以上年建档的树龄再增加一年树龄核定。

②轻度受害桉树,因对继续生长影响较小,不计入赔偿范围。

③冻害桉树获赔后未伐除的,二次以上受害按表 5“赔偿比例”的50%计算赔付。

④桉树冻灾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害面积×损失程度赔偿比例-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⑤协议中列明的保险责任造成经济林木损毁的,参照一般商品林的赔偿标准对损毁的林木进行赔偿。

⑥一年生竹子因保险责任损毁的,其赔偿标准按其他用材林赔偿标准的 10%计算赔付。

现更正为

注:①树龄认定以林业部门建档为准,如当年出险尚未建档的,以上年建档的树龄再增加一年树龄核定。

②轻度受害桉树,因对继续生长影响较小,不计入赔偿范围。

③冻害桉树获赔后未伐除的,二次以上受害按表 5“赔偿比例”的50%计算赔付。

④桉树冻灾赔款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受害面积×损失程度赔偿比例

⑤协议中列明的保险责任造成经济林木损毁的,参照一般商品林的赔偿标准对损毁的林木进行赔偿。

⑥一年生竹子因保险责任损毁的,其赔偿标准按其他用材林赔偿标准的 10%计算赔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业局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9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黎 (略) 1#楼第三层第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 娇

电话:*

福州 (略)

2024年09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