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澳儿童健康生活科普馆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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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澳儿童健康生活科普馆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琴澳儿童健康生活科普馆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发布时间:2024-09-20 19:41:30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GC05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琴澳儿童健康生活科普馆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内容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4,更正为:2024-09-2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30:00,更正为:2024-09-29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26 09:30:00,更正为:2024-09-29 14:30:00。

1、采购文件P3:原文“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个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②同时具备a资质和b资质:a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b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修改为:“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个条件: ①(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②(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同时具备a资质和b资质:a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b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采购文件P3:原文“9)本项目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牵头方和成员方)组成联合体投标(即牵头方承担施工和设计任务,成员方承担多媒体程序及内容制作任务),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修改为:“9)本项目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即牵头方承担施工任务,一家成员方承担设计任务,一家成员方承担多媒体程序及内容制作任务),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采购文件P19《项目管理团队》序号1,序号2、序号5、序号6、序号8里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4、采购文件P19《项目管理团队》序号3,序号4里的:“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5、采购文件P41《项目业绩1 (5.0分)》、《施工团队 (3.0分)》里的“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牵头方提供”。

6、采购文件P41《设计实力 (4.0分)》里的“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地址: (略) 横琴德政街24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越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邮箱:*@*ttp://**

(略)

2024年09月20日


琴澳儿童健康生活科普馆布展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 (略) 发布时间:2024-09-20 19:41:30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GC050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琴澳儿童健康生活科普馆布展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内容更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4,更正为:2024-09-27。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6 09:30:00,更正为:2024-09-29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26 09:30:00,更正为:2024-09-29 14:30:00。

1、采购文件P3:原文“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个条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②同时具备a资质和b资质:a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b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修改为:“4)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两个条件: ①(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②(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同时具备a资质和b资质:a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b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采购文件P3:原文“9)本项目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牵头方和成员方)组成联合体投标(即牵头方承担施工和设计任务,成员方承担多媒体程序及内容制作任务),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修改为:“9)本项目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即牵头方承担施工任务,一家成员方承担设计任务,一家成员方承担多媒体程序及内容制作任务),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采购文件P19《项目管理团队》序号1,序号2、序号5、序号6、序号8里的:“(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4、采购文件P19《项目管理团队》序号3,序号4里的:“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5、采购文件P41《项目业绩1 (5.0分)》、《施工团队 (3.0分)》里的“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牵头方提供”。

6、采购文件P41《设计实力 (4.0分)》里的“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牵头方提供”,修改为:“如联合体投标(响应)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地址: (略) 横琴德政街24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越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邮箱:*@*ttp://**

(略)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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