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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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3,*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永 (略) 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 (略) 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质疑1:我司多个老旧小区业绩中标金额、合同金额为800多万,但是结算金额是1000多万请问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

回复:不满足,具体金额以中标金额(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质疑2:招标文件中要求业绩工程类别为“居住建筑”,我司 (略) (略) 上有多个老旧小区改造业绩,网站信息显示工程用途为“公共交通”或“其他”,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工程内容与本招标项目高度重合,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工程类别是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2013)进行设定, (略) (略) 上体现的“工程用途”“项目分类”等信息不产生直接对应关系,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老旧小区改造业绩等,且工程内容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均满足要求,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为准。

质疑3: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类别为居住建筑,此分类覆盖面广,我司许多新建住房项目也满足此项要求,那此类项目是否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新建住房项目不属于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新建住房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应符合《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中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的三个分类之一。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为准。

质疑4:为什么这么个项目要违反招标法律,来满足你领导的特定关系人利益,扰乱行也秩序,请纪委严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设置的招标条件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质疑5:建议业主取消业绩要求,公平竞争。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设置业绩要求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因此业绩要求不做修改,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质疑6:不要脸

回复:所提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7: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回复: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质疑8:项目经理答辩是否允许携带纸质资料呢?

回复:项目经理答辩的有关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第10.13款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等内容。

招标人: (略) 永川区政鑫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09月2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3,*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永 (略) 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答疑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 (略) 片区老旧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答疑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质疑1:我司多个老旧小区业绩中标金额、合同金额为800多万,但是结算金额是1000多万请问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

回复:不满足,具体金额以中标金额(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质疑2:招标文件中要求业绩工程类别为“居住建筑”,我司 (略) (略) 上有多个老旧小区改造业绩,网站信息显示工程用途为“公共交通”或“其他”,项目分类为“市政基础设施”或“其他”,工程内容与本招标项目高度重合,请问此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业绩工程类别是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 *-2013)进行设定, (略) (略) 上体现的“工程用途”“项目分类”等信息不产生直接对应关系,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老旧小区改造业绩等,且工程内容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均满足要求,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为准。

质疑3: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类别为居住建筑,此分类覆盖面广,我司许多新建住房项目也满足此项要求,那此类项目是否与本招标项目类似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新建住房项目不属于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项目,新建住房项目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应符合《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中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的三个分类之一。具体以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为准。

质疑4:为什么这么个项目要违反招标法律,来满足你领导的特定关系人利益,扰乱行也秩序,请纪委严查。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设置的招标条件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质疑5:建议业主取消业绩要求,公平竞争。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设置业绩要求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因此业绩要求不做修改,欢迎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质疑6:不要脸

回复:所提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质疑7: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东股权冻结”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是否有效?法律依据:1.根据2017年6月 (略) 颁发的《 (略) 监督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除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外,经营稳健、财务状 (略) 还可以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

回复: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当合法合规,符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对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开具纸质投标保函前,结合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可向保函出具机构注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核实其出具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以保障投标人的权益。

质疑8:项目经理答辩是否允许携带纸质资料呢?

回复:项目经理答辩的有关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第10.13款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目等内容。

招标人: (略) 永川区政鑫国有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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