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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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68,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运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 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增加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按以下内容为准:
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表B.0.1”更改为“表D.0.1”。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表D.0.3”更改为“C.0.3”。 4、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2.2 杆式钢结构→“项目特征:铝合金标体总高度为7.5m,每节高度1.5m,中间直径2.0m,底部、顶部直径3.0m,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避雷设施、旋转步梯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说明书。”更改为“项目特征:H7.5m/立杆结构,采用国标2#罐形顶标的杆型侧面岸标,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图纸。” 5、施工图设计文件中“7.5m铝合金示位标标准结构图(2/3),图号S-3-08。”,增加说明内容:“铝合金塔身厚度10mm。” 6、若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盖章PDF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7、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修改后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8、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二、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如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9月20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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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68,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运施工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 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增加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按以下内容为准:
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表B.0.1”更改为“表D.0.1”。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表D.0.3”更改为“C.0.3”。 4、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2.2 杆式钢结构→“项目特征:铝合金标体总高度为7.5m,每节高度1.5m,中间直径2.0m,底部、顶部直径3.0m,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避雷设施、旋转步梯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说明书。”更改为“项目特征:H7.5m/立杆结构,采用国标2#罐形顶标的杆型侧面岸标,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图纸。” 5、施工图设计文件中“7.5m铝合金示位标标准结构图(2/3),图号S-3-08。”,增加说明内容:“铝合金塔身厚度10mm。” 6、若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盖章PDF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7、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修改后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8、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 二、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如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9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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