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0,068,6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运施工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 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增加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按以下内容为准:

表C.0.2

第1页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

建设地点: (略) 、 (略) ,桂江平乐至马江作业区河段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1000吨级船舶,航道里程全长128.49km,航道尺度为3.5m×60m×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航标工程及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等。工程总概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

1.2 本标段招标范围: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 标段)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主要施工内容:建造抛设侧面浮标;建造铝合金示位标、倒立水尺;安装RTU终端一体化航标灯、桥梁各类助航标志;撤除旧公用侧面浮标,拆除原有示位标;便道及护坡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3编制依据

(1)《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T 271-2020)。

(2)《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图设计第三册航标工程》,《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图设计第五册工程预算第二分册第二批施工图预算第一部分航标工程预算》(湖南省交通规 (略) ,中交第一航务工 (略) ,2024年3月)。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等2个航道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结论的函》(桂财办函〔2024〕99号)。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办法、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地勘资料及常规施工方案。

(5)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说明

表C.0.2

第2页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2.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T 271-2020)和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算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封面(表D.0.1)、总说明(表C.0.2)、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表D.0.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C.0.3)、一般项目清单计价表(表D.0.4)、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表D.0.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表B.0.6)、综合单价分析表(表B.0.7)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表D.0.6)组成。

2.3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4 本工程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5本工程量清单的一般项目清单中除本说明及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其余均采用总价承包的承包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单价承包的承包方式。

3、投标报价说明

3.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除填入单价或价格处,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清单编号、子目、单位、数据等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财政投资评审后的工程数量,并作为合同工程数量以及计量支付、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净量)不包括超深、超宽和沉降等工程数量,但投标人须考虑满足实际施工所需的超深、超宽和沉降等工程量,其费用不单独计列,摊销在单项工程各项单价中。

3.4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价中均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费用。主要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劳务、材料、损耗、机械、质检、试验、运杂、安装、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警戒、施工期航标布设费用、施工期封航、缺陷修复、大型机械进出场、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等费用,

表C.0.2

第3页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文明施工费、竣工文件编制费、检验费、扫床费、测量费、保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5 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单价与金额之中。

3.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有些细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金额者,投标人亦应按要求将金额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金额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其他单价或金额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填入单价或金额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3.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金额之中。

3.8(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0.4%计列报价。承包人设备险和承包人员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2)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手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挖土(废弃物)倾倒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如有发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和支付。

3.9 具体报价要求:

(1) 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 (略) 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合理报价;

(3) 施工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列,摊销在单项工程单价或总价中;

(4) 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及合计金额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10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表C.0.2

第4页 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3.11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程弃渣(含标志拆除产生的弃渣)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水土保持、环保、渔业资源保护、防洪、航道等相关要求。

(2)单价中所涉 (略) 场价格,投标人在单价 (略) 场价格的物价上涨费用,特别是工程用油料的价格变动因素,在施工期间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合同价总额中含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人在合同价中开支,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环保、水土保持、渔业资源保护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5)工程施工中应采取恰当的安全措施,助航设施应充分协调、合理衔接,确保过往船舶通航和施工安全。

3.12本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和计量支付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二章第四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第3章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由投标人在一般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1.5%计列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用于安全生产费用超过报价部分费用,发包人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计算和支付。该费用由发包人根据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的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表B.0.1”更改为“表D.0.1”。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表D.0.3”更改为“C.0.3”。

4、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2.2 杆式钢结构→“项目特征:铝合金标体总高度为7.5m,每节高度1.5m,中间直径2.0m,底部、顶部直径3.0m,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避雷设施、旋转步梯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说明书。”更改为“项目特征:H7.5m/立杆结构,采用国标2#罐形顶标的杆型侧面岸标,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图纸。”

5、施工图设计文件中“7.5m铝合金示位标标准结构图(2/3),图号S-3-08,增加说明内容:“铝合金塔身厚度10mm。”

6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盖章PDF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7、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修改后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8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4年10月090930

二、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如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9月2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0,068,6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水运施工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 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如下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后增加以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按以下内容为准:

表C.0.2

第1页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

建设地点: (略) 、 (略) ,桂江平乐至马江作业区河段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1000吨级船舶,航道里程全长128.49km,航道尺度为3.5m×60m×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航标工程及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等。工程总概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

1.2 本标段招标范围: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 标段)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主要施工内容:建造抛设侧面浮标;建造铝合金示位标、倒立水尺;安装RTU终端一体化航标灯、桥梁各类助航标志;撤除旧公用侧面浮标,拆除原有示位标;便道及护坡施工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1.3编制依据

(1)《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T 271-2020)。

(2)《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图设计第三册航标工程》,《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施工图设计第五册工程预算第二分册第二批施工图预算第一部分航标工程预算》(湖南省交通规 (略) ,中交第一航务工 (略) ,2024年3月)。

(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等2个航道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结论的函》(桂财办函〔2024〕99号)。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办法、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地勘资料及常规施工方案。

(5)招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说明

表C.0.2

第2页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2.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JTS/T 271-2020)和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算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应由封面(表D.0.1)、总说明(表C.0.2)、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表D.0.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表C.0.3)、一般项目清单计价表(表D.0.4)、计日工项目清单计价表(表D.0.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汇总表(表B.0.6)、综合单价分析表(表B.0.7)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表D.0.6)组成。

2.3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2.4 本工程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5本工程量清单的一般项目清单中除本说明及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的项目外,其余均采用总价承包的承包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单价承包的承包方式。

3、投标报价说明

3.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2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除填入单价或价格处,不得对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清单编号、子目、单位、数据等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为财政投资评审后的工程数量,并作为合同工程数量以及计量支付、结算的依据。

工程量(净量)不包括超深、超宽和沉降等工程数量,但投标人须考虑满足实际施工所需的超深、超宽和沉降等工程量,其费用不单独计列,摊销在单项工程各项单价中。

3.4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价中均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费用。主要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劳务、材料、损耗、机械、质检、试验、运杂、安装、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警戒、施工期航标布设费用、施工期封航、缺陷修复、大型机械进出场、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维护等费用,

表C.0.2

第3页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文明施工费、竣工文件编制费、检验费、扫床费、测量费、保险费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5 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单价与金额之中。

3.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有些细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金额者,投标人亦应按要求将金额填入。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金额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其他单价或金额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填入单价或金额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3.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金额之中。

3.8(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0.4%计列报价。承包人设备险和承包人员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2)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手续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挖土(废弃物)倾倒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如有发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计算和支付。

3.9 具体报价要求:

(1) 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 (略) 场行情以及企业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合理报价;

(3) 施工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列,摊销在单项工程单价或总价中;

(4) 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及合计金额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10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表C.0.2

第4页 共4页

工程名称: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航标工程(№4标段)施工

3.11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工程弃渣(含标志拆除产生的弃渣)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水土保持、环保、渔业资源保护、防洪、航道等相关要求。

(2)单价中所涉 (略) 场价格,投标人在单价 (略) 场价格的物价上涨费用,特别是工程用油料的价格变动因素,在施工期间不对单价进行调整。

(3)合同价总额中含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人在合同价中开支,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环保、水土保持、渔业资源保护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5)工程施工中应采取恰当的安全措施,助航设施应充分协调、合理衔接,确保过往船舶通航和施工安全。

3.12本工程安全生产费,使用和计量支付应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第二章第四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第3章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由投标人在一般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合计金额的1.5%计列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用于安全生产费用超过报价部分费用,发包人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计算和支付。该费用由发包人根据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的考核情况进行支付。

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表B.0.1”更改为“表D.0.1”。

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项目汇总表→“表D.0.3”更改为“C.0.3”。

4、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2.2 杆式钢结构→“项目特征:铝合金标体总高度为7.5m,每节高度1.5m,中间直径2.0m,底部、顶部直径3.0m,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避雷设施、旋转步梯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说明书。”更改为“项目特征:H7.5m/立杆结构,采用国标2#罐形顶标的杆型侧面岸标,除标体外也包括安装标体的预埋地脚螺栓、法兰盘等,以及防雷检测等。其它技术参数见设计图纸。”

5、施工图设计文件中“7.5m铝合金示位标标准结构图(2/3),图号S-3-08,增加说明内容:“铝合金塔身厚度10mm。”

6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一致的,以盖章PDF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7、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招标文件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修改后内容: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港航工程、航道与××工程、港口航道与××工程、港航与××工程等含航道工程的专业)……

8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4年10月090930

二、其余内容均不改变。如补遗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 (略) (盖单位公章)

2024年9月20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