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第 1次招标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招标编号:XYGC-JSGC*QT-*)做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 | 40 | 1、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 个(不含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30分): 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 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 1%的,扣 0.1 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5(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 | 40 | 1、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 个(不含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40分): 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 1%的,扣 0.1 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5(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
二、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现已重新上传,以本次附件上传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联系方式:
招标人:谷城谷山化工园区 (略)
地 址: (略) 谷城经济开发区苏盘村1组
联系人:欧阳旭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富荣工程 (略)
地 址:谷城县城 (略) 1 号
联系人:陈淑雯
电 话:*
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第 1次招标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谷城县省级有色金属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期)(招标编号:XYGC-JSGC*QT-*)做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 | 40 | 1、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 个(不含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30分): 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 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 1%的,扣 0.1 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5(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 | 40 | 1、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超过 5 个(不含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 5 个时,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注: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各投标人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40分): 计算报价得分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 0.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 1%的,扣 0.1 分。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5(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100*0.1(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评审合格、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不作为有效报价)。 |
二、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现已重新上传,以本次附件上传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联系方式:
招标人:谷城谷山化工园区 (略)
地 址: (略) 谷城经济开发区苏盘村1组
联系人:欧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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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谷城县城 (略) 1 号
联系人:陈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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