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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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于洪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李学峰、刘星、刘子丰、林松
项目联系电话 024-*、024-*转816
采购单位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于 (略) 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长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 (略) 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024-*转8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23 至 2024-09-30
撰写单位: 沈阳长华 (略) 撰写人: 李学峰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4年09月23日11时00分至 2024年09月30日00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1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 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 (略) 功能)或预留相 (略) 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 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 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 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于 (略) 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 (略)
地 址: (略) 沈河 (略) 12号
联系方式: 024-*、024-*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李学峰、刘星、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024-*转8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于洪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李学峰、刘星、刘子丰、林松
项目联系电话 024-*、024-*转816
采购单位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于 (略) 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长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 (略) 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024-*转8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陆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23 至 2024-09-30
撰写单位: 沈阳长华 (略) 撰写人: 李学峰
(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产业园(沈阳国际*港)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4年09月23日11时00分至 2024年09月30日00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1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 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 (略) 功能)或预留相 (略) 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 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 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
5、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 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永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于 (略) 3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长华 (略)
地 址: (略) 沈河 (略) 12号
联系方式: 024-*、024-*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婷一、李学峰、刘星、刘子丰、林松
电 话: 024-*、024-*转8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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