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木苏镇日十多村集体经济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黑水县木苏镇日十多村集体经济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黑水县木苏镇日十多村集体经济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 5 人按照相关要求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从专家库中抽取。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等文件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5人按照相关要求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黑水县木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喜马拉雅 (略) 2024年9月23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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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7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黑水县木苏镇日十多村集体经济综合配套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 5 人按照相关要求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从专家库中抽取。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号第二十二条、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等文件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5人按照相关要求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二、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黑水县木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喜马拉雅 (略) 2024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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