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招标变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招标变更
澄清文件
各供应商:
现对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FW-[2016]4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澄清答疑:一、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服务能力→第3款“具有正版ARCGIS和ENVI软件”(招标文件第45页)”予以删除。二、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10款“#在农业遥感及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略) 级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或测绘地理 (略) 会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招标文件第45页)予以删除。
三、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11款“#为满足对农作物产量估计的试验研究需求,外协单位或参加或主持过农作物遥感测量方面国家重大科研专项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45页)对应修改为第11款“# 为满足对农作物产量估计的试验研究需求,投标人应独立承担过省级以上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项目经验→第14款“累计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省级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任务(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开具用户证明)”(招标文件第45页)”对应修改为“累计承担过省级以上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任务(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开具用户证明)”。
五、关于”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项目经验→第15款“# 独立承担过粮食大县县级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项目(项目须包括大县测量全流程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同时开具用户证明)”(招标文件第46页)” 对应修改为第15款“独立承担过粮食大县县级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项目(项目须包括大县测量全流程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同时开具用户证明)”(招标文件第46页)”。
六、关于“(一): (略) 分 评审细则和评审方法→二、详细评审→详
细评审标准 (略) 分→第2条“三农普遥感测量试点经验(客观分)”部分:“投标人需熟悉三农普国家遥感测量工作方案。参与过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遥感测量试点工作的,承担2项(含2项)以下得1分,3-5项得3分,超过5项得8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25页)”、“(二):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12款“#有AOPA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招标文件第45页)”、“(三):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项目经验→第15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项目管理师、项目管理助理师认证证书之一”、“(四):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9款“具有 (略) 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招标文件第45页)”的回复:
以上四项内容完 (略) 农普办的评审细则和评审方法、服务要求指标中的规定提出,不做出修改。
澄清文件
各供应商:
现对兵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ZFW-[2016]4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澄清答疑:一、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服务能力→第3款“具有正版ARCGIS和ENVI软件”(招标文件第45页)”予以删除。二、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10款“#在农业遥感及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略) 级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或测绘地理 (略) 会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招标文件第45页)予以删除。
三、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11款“#为满足对农作物产量估计的试验研究需求,外协单位或参加或主持过农作物遥感测量方面国家重大科研专项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45页)对应修改为第11款“# 为满足对农作物产量估计的试验研究需求,投标人应独立承担过省级以上三农普遥感测量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项目经验→第14款“累计承担过三个及以上省级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任务(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开具用户证明)”(招标文件第45页)”对应修改为“累计承担过省级以上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任务(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开具用户证明)”。
五、关于”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项目经验→第15款“# 独立承担过粮食大县县级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项目(项目须包括大县测量全流程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同时开具用户证明)”(招标文件第46页)” 对应修改为第15款“独立承担过粮食大县县级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项目(项目须包括大县测量全流程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同时开具用户证明)”(招标文件第46页)”。
六、关于“(一): (略) 分 评审细则和评审方法→二、详细评审→详
细评审标准 (略) 分→第2条“三农普遥感测量试点经验(客观分)”部分:“投标人需熟悉三农普国家遥感测量工作方案。参与过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遥感测量试点工作的,承担2项(含2项)以下得1分,3-5项得3分,超过5项得8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第25页)”、“(二):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12款“#有AOPA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招标文件第45页)”、“(三):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项目经验→第15款“项目经理至少具有项目管理师、项目管理助理师认证证书之一”、“(四): (略) 分 用户需求书→项目技术要求→五、技术指标要求→表7 服务要求指标→公司状况→第9款“具有 (略) 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招标文件第45页)”的回复:
以上四项内容完 (略) 农普办的评审细则和评审方法、服务要求指标中的规定提出,不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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