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场物资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修正公告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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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场物资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修正公告实质性变更

我部拟对练习场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8月5日进行项目需求公示,现技术参数、负偏离要求等实质性内容调整变化,现将该项目调整后的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2024-*

二、公示时限: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30日

三、采购需求

(一)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注: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利用“天眼查”等,将投标人两两交互查询关联关系, (略) 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关系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无特定资质。

(二)技术、经济要求

详见附件1(删除原要求了“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技术指标参数负偏离2项以上,视为无效投标。”,调整了技术参数。)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26.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按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中国 (略) (http://**)、福建省 (略) (http://**)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 (略) 发布的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吴经理

办公电话:0591-*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楼】

(二)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黄助理

电 话:0591-*

地 址: (略) 长乐区

,鼓楼区,福建, (略) ,长乐区,福州,0591-

我部拟对练习场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8月5日进行项目需求公示,现技术参数、负偏离要求等实质性内容调整变化,现将该项目调整后的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2024-*

二、公示时限: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30日

三、采购需求

(一)投标(报价)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注:评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利用“天眼查”等,将投标人两两交互查询关联关系, (略) 页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上述关系的,会将相关信息提交评审小组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无特定资质。

(二)技术、经济要求

详见附件1(删除原要求了“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技术指标参数负偏离2项以上,视为无效投标。”,调整了技术参数。)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参数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1份(发送至邮箱:*@*26.com),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按附件2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感谢您对我部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中国 (略) (http://**)、福建省 (略) (http://**)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 (略) 发布的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经理、吴经理

办公电话:0591-*

移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座13楼】

(二)招标人信息

联 系 人:黄助理

电 话:0591-*

地 址: (略) 长乐区

,鼓楼区,福建, (略) ,长乐区,福州,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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