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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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新 (略)
行政区域 新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6: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1、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枪式摄像机”、“标的名称:半球摄像机”、“标的名称:球形摄像机”、“标的名称:液晶拼接屏”、“标的名称:视频解码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技术参数配置评审具体标准和要求中“ 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及全国认证 (略) (http://**)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更正为“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3、原招标公告“相关附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 **[2024]*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3.监督管理部门: (略) 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都 (略) 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2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9月23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新 (略)
行政区域 新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6: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略) 新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 (略) 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1、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枪式摄像机”、“标的名称:半球摄像机”、“标的名称:球形摄像机”、“标的名称:液晶拼接屏”、“标的名称:视频解码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技术参数配置评审具体标准和要求中“ 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及全国认证 (略) (http://**)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更正为“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3、原招标公告“相关附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 **[2024]*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3.监督管理部门: (略) 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都 (略) 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20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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