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新都区中医医院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新 (略) | ||
行政区域 | 新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新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 (略) 1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1、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枪式摄像机”、“标的名称:半球摄像机”、“标的名称:球形摄像机”、“标的名称:液晶拼接屏”、“标的名称:视频解码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技术参数配置评审具体标准和要求中“ 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及全国认证 (略) (http://**)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更正为“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3、原招标公告“相关附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计划备案号: **[2024]*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3.监督管理部门: (略) 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都 (略) 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20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09月23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新 (略) | ||
行政区域 | 新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略) 新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 (略) 1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2024年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25 10:30:00,更正为:2024-10-11 10:30:00。
1、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标的名称:枪式摄像机”、“标的名称:半球摄像机”、“标的名称:球形摄像机”、“标的名称:液晶拼接屏”、“标的名称:视频解码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技术参数配置评审具体标准和要求中“ 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提供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带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以及全国认证 (略) (http://**)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更正为“说明:针对“▲”条款的技术参数响应,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或虽提供但不全或无法证明的,则视为不满足要求(负偏离);非“▲”且非“★”标识的技术参数响应,依据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和技术、服务要求偏离表中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3、原招标公告“相关附件:采购需求”中的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计划备案号: **[2024]*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00元。3.监督管理部门: (略) 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地址: (略) 新都 (略) 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20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新都区新都大道899号附301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
四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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