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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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19 至 2024-09-25
撰写单位: 辽宁安朗 (略) 撰写人: 张瑞
(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表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中序号12和13删除。
2、第四章评分细则中畜禽粪便处理方案或生物源处理方案变更为投标人须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畜禽粪便处理方案。
产品为商品有机肥: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合理的畜禽粪便处理方案
1.畜禽粪便处理时间
2.畜禽粪便处理程序
3.畜禽粪便处理技术
4.畜禽粪便处理设备
5.后续处理方案
每提供一项且描述有效符合项目需求得1.4分,存在缺陷得0.7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得0分,最多得7分。
3、第四章评分细则中产品质量变更为生产企业或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可体现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限量指标,全部检测合格并符合相应的产品指标规定的得5分。每有一项指标负偏离扣1分,本项最少得0分。
4、第四章评分细则中作业设备变更为确保本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具备符合本项目的自有作业车辆、设备:装卸车辆或设备、运输车辆或设备、撒肥车辆或设备,每类提供1台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台加1分(针对上述类别自有作业车辆或设备),本项最多得4分。
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自有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若为租赁车辆或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不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7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法库县法库 (略) 2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安朗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道明珠馨园28幢1-16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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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19 至 2024-09-25
撰写单位: 辽宁安朗 (略) 撰写人: 张瑞
(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库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三章表1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中序号12和13删除。
2、第四章评分细则中畜禽粪便处理方案或生物源处理方案变更为投标人须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畜禽粪便处理方案。
产品为商品有机肥: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完整合理的畜禽粪便处理方案
1.畜禽粪便处理时间
2.畜禽粪便处理程序
3.畜禽粪便处理技术
4.畜禽粪便处理设备
5.后续处理方案
每提供一项且描述有效符合项目需求得1.4分,存在缺陷得0.7分,不符合项目需求或不提供得0分,最多得7分。
3、第四章评分细则中产品质量变更为生产企业或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可体现总砷、总汞、总铅、总镉、总铬限量指标,全部检测合格并符合相应的产品指标规定的得5分。每有一项指标负偏离扣1分,本项最少得0分。
4、第四章评分细则中作业设备变更为确保本项目的有效实施,投标人具备符合本项目的自有作业车辆、设备:装卸车辆或设备、运输车辆或设备、撒肥车辆或设备,每类提供1台得1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台加1分(针对上述类别自有作业车辆或设备),本项最多得4分。
若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自有设备须提供购买发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若为租赁车辆或设备:须提供租赁协议,否则不得分。
不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17时0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 (略) 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 (略) 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法库县法库 (略) 2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安朗 (略)
地 址: (略) 银州区柴河街道明珠馨园28幢1-16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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