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邛崃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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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邛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邛崃市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7,更正为:2024-09-29。

一、将3.2技术要求 二、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三)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中3.报价要求3.加班费用由“本项目配备人员涉及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加班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皆由供应商支付;全年按52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费用应按照每天3班进行计算,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加班人员结算。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加班的情况,加班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改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涉及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加班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皆由供应商支付;周末加班全年按104天计算,每天安排3人计算周末加班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加班人员结算。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加班的情况,加班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将3.2技术要求 二、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三)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中“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式: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保障金年缴纳额=本项目年工资总额×1.6%。”删去。

三、将3.2技术要求 二、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三)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中“17、供应商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政策文件及供应商情况说明,如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的优惠证件、供应商的详细的情况说明、任意一次减免回款凭证等证明材料,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并提供承诺函。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优惠减免金额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列项抵扣,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优惠减免金额须单独列项。

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并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税金比率,且纳税人主体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提供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须明确税金比率,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增值税税率应符合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府政策法规(供应商应针对此项内容,投标时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报价中享受减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税率减免的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以拟派遣的服务人员享受减免税的,还应提供情况说明、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税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享受减免税。提供的减免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项目服务期限的,应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享受减免税。”改为“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服务品质,供应商不得以拟派遣的服务人员享受的优惠或减免(仅含工资、社保)的政策,抵减本项目实际运行开支而减少报价项目或报价金额,项目报价中也不得免费或无偿、赠送提供服务,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若投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减免须提供:①政策文件②)相应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证明其现已符合优惠或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④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或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临邛 (略) 上段55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凤凰大道56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见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7,更正为:2024-09-29。

一、将3.2技术要求 二、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三)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中3.报价要求3.加班费用由“本项目配备人员涉及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加班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皆由供应商支付;全年按52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费用应按照每天3班进行计算,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加班人员结算。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加班的情况,加班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改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涉及周末加班、节假日加班,加班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皆由供应商支付;周末加班全年按104天计算,每天安排3人计算周末加班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计算。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加班人员结算。工资按照《 (略) 人民政府 (略)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加班的情况,加班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将3.2技术要求 二、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三)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中“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式: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保障金年缴纳额=本项目年工资总额×1.6%。”删去。

三、将3.2技术要求 二、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三)物业管理岗位设置及人员配置具体要求中“17、供应商拟配置服务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须提供政府部门政策文件及供应商情况说明,如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的优惠证件、供应商的详细的情况说明、任意一次减免回款凭证等证明材料,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并提供承诺函。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优惠减免金额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列项抵扣,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优惠减免金额须单独列项。

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即明确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并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税金比率,且纳税人主体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提供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报价明细表中须明确税金比率,未按要求响应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增值税税率应符合投标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变化及现行政府政策法规(供应商应针对此项内容,投标时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报价中享受减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税率减免的提供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以拟派遣的服务人员享受减免税的,还应提供情况说明、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人员享受优惠减免税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享受减免税。提供的减免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项目服务期限的,应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享受减免税。”改为“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服务品质,供应商不得以拟派遣的服务人员享受的优惠或减免(仅含工资、社保)的政策,抵减本项目实际运行开支而减少报价项目或报价金额,项目报价中也不得免费或无偿、赠送提供服务,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若投标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减免须提供:①政策文件②)相应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③证明其现已符合优惠或减免政策对应的证明材料④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或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略) 临邛 (略) 上段55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略) 凤凰大道567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8-*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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