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洋至里头公路改建工程(CD34)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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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洋至里头公路改建工程(CD34)招标变更


补充通知书

招标编号:FJJF[2016]福003号

各投标人:

(略) 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5条款有关保险费内容更改如下: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其中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 %;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 %,最低投保金额为 100万元。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按实结算,且最高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招标文件其余有关保险费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2.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6条款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控制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其中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1.5%进行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并应符合《 (略) 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 (略) 规定》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其余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3.招标文件第20页第10.9条款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本项目不计取标准化专项费用,招标文件其余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

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三溪乡人民政府

 

(略) :福 (略) (略)

 

日期: * 日



( (略) 提出疑问,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对 (略) 答疑)

(略) 三溪乡上洋至里头公路改建工程(CD34)答疑
标题: (略) 三溪乡里头至上洋村道改建项目-补充通知书 时间: 点击查看>>
内容:
(略) 三溪乡里头至上洋村道改建项目

补充通知书

招标编号:FJJF[2016]福003号

各投标人:

(略) 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5条款有关保险费内容更改如下: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其中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 %;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 %,最低投保金额为 100万元。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按实结算,且最高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招标文件其余有关保险费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2.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6条款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控制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其中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1.5%进行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并应符合《 (略) 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 (略) 规定》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其余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3.招标文件第20页第10.9条款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本项目不计取标准化专项费用,招标文件其余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

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三溪乡人民政府

 

(略) :福 (略) (略)

 

日期: * 日



补充通知书

招标编号:FJJF[2016]福003号

各投标人:

(略) 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5条款有关保险费内容更改如下: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其中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 %;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 %,最低投保金额为 100万元。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按实结算,且最高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招标文件其余有关保险费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2.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6条款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控制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其中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1.5%进行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并应符合《 (略) 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 (略) 规定》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其余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3.招标文件第20页第10.9条款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本项目不计取标准化专项费用,招标文件其余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

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三溪乡人民政府

 

(略) :福 (略) (略)

 

日期: * 日



( (略) 提出疑问,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对 (略) 答疑)

(略) 三溪乡上洋至里头公路改建工程(CD34)答疑
标题: (略) 三溪乡里头至上洋村道改建项目-补充通知书 时间: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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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三溪乡里头至上洋村道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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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JJF[2016]福003号

各投标人:

(略) 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5条款有关保险费内容更改如下:
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 (略) 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700章,其中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 %;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 %,最低投保金额为 100万元。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相应支付细目中,按实结算,且最高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投标人报价。招标文件其余有关保险费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2. 招标文件第19页第10.6条款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改善的费用,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控制价(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其中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1.5%进行计算安全生产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并应符合《 (略) 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 (略) 规定》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其余有关安全生产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改。

3.招标文件第20页第10.9条款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更改如下:

本项目不计取标准化专项费用,招标文件其余有关标准化专项费用内容作相应澄清修

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三溪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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