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远洋大厦一期外檐玻璃幕墙改造第三方鉴定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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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远洋大厦一期外檐玻璃幕墙改造第三方鉴定更正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天津远洋大厦一期外檐玻璃幕墙改造第三方鉴定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J-2409Z-B388)
一、内容:
本项目资格要求变更为
L.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裁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人公可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业*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级:
(2)省、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中1至5项。
(2)联合体主体方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 (略) 交口远航商务中心12号楼
12-3-1
联系人:闫小龙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津泽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人:刘娟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电子邮件:jinzeqingcheng h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绢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天津远洋大厦一期外檐玻璃幕墙改造第三方鉴定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J-2409Z-B388)
一、内容:
本项目资格要求变更为
L.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
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裁至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人公可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以下(1)(2)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业*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级:
(2)省、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中1至5项。
(2)联合体主体方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
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 (略) 交口远航商务中心12号楼
12-3-1
联系人:闫小龙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津泽 (略)
地址: (略) 西青区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联系人:刘娟办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电子邮件:jinzeqingcheng h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绢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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