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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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葬服务管理处物业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4.更改通知(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5分,技术分43分,商务分12分。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评标时,评委独立评审打分。)

更正为:(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7分,技术分43分,商务分10分。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评标时,评委独立评审打分。)

(二)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45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更正为:(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47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三)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3.商务分………………12分

更正为:3.商务分……… ……10分

(四)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地市级的每有1项得1分,省(区、 (略) )级或以上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日期以颁发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物业经营(非住宅类)业绩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备注:以项目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准,续签服务项目不可重复计算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更正为: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物业经营(非住宅类)业绩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备注:以项目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准,续签服务项目不可重复计算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五)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10-09 09:30(北京时间)

更改为:2024-10-10 09:3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殡葬服务管理处

地址: (略) (略) 308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殡葬服务管理处物业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4.更改通知(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5分,技术分43分,商务分12分。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评标时,评委独立评审打分。)

更正为:(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47分,技术分43分,商务分10分。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评标时,评委独立评审打分。)

(二)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45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更正为:(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 ×47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三)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3.商务分………………12分

更正为:3.商务分……… ……10分

(四)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原内容:(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奖项或荣誉证书的,地市级的每有1项得1分,省(区、 (略) )级或以上的每有1项得2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日期以颁发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物业经营(非住宅类)业绩的每项得1分,满分3分(备注:以项目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准,续签服务项目不可重复计算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更正为: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物业经营(非住宅类)业绩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备注:以项目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准,续签服务项目不可重复计算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

(五)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10-09 09:30(北京时间)

更改为:2024-10-10 09:30(北京时间)

3.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殡葬服务管理处

地址: (略) (略) 308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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