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改造工程
大连市中山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改造工程
监督部门: (略) 中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吕工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改造工程-市政排水管线工程施工八标段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9-23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0-10T01:0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一、设计图纸修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二、工程量清单修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1、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10日9:00,相关时间对应调整。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表1.3.2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工期:182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5日”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说明“10. 其他”中的10.12.2、投标报价第⑥条修改为“⑥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的二次搬运、夜间施工、垂直运输、地面临时措施等相关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施工发生的材料损耗,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招标人视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所有的工程风险费用。”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说明“10. 其他”中的“10.12.38、如中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则须将中标标段按照不低于中标价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做出承诺。”修改为“10.12.38、如中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则须将中标标段按照不低于中标价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做出承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凡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皆以本次答疑文件及更新后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李悦昕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监督部门: (略) 中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部门联系人:吕工
监督部门电话:0411-*
标段(包)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城市排水防涝建设改造工程-市政排水管线工程施工八标段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4-09-23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2024-10-10T01:00:00.000+0000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一、设计图纸修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二、工程量清单修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1、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10日9:00,相关时间对应调整。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表1.3.2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工期:182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15日”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说明“10. 其他”中的10.12.2、投标报价第⑥条修改为“⑥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的二次搬运、夜间施工、垂直运输、地面临时措施等相关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施工发生的材料损耗,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招标人视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所有的工程风险费用。”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说明“10. 其他”中的“10.12.38、如中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则须将中标标段按照不低于中标价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做出承诺。”修改为“10.12.38、如中标单位为非中小企业,则须将中标标段按照不低于中标价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并做出承诺。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凡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皆以本次答疑文件及更新后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李悦昕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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