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二包第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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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二包第二次更正公告

金塔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二包)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TZFCG-2024-06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塔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09 18:49: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更正内容:2024-09-09至2024-09-2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现更正为:2024-09-24至2024-10-1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2024年09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4年10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3.第五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1)企业信用认证:生产企业获得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颁发的3.15诚信服务会员单位证书的,记2分;没有的,不记分。 (2)鼓励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记1分;没有的,不记分。 (3)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生产企业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荣誉证书或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加2分。没有的,不记分。 (4)行业认同:生产企业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得1分;生产企业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理事或以上单位的得2分。 (5)社会贡献:生产企业有捐资助学行为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单位开具证明或证书,记1分;没有的,不记分。 (6)企业质量合格认证:生产企业自身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记1分;生产企业自身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记0.5分;生产企业自身具有“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记0.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略) 站查询打印) 现更正为: (1)产品质量合格承诺: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承诺函,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2)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生产企业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荣誉证书或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加5分。没有的,不记分。

更正日期:2024-09-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供应商应主 (略) 公共 (略) 、甘肃 (略) ,以便及时了解相关开标信息。否则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教育局

地 址:金 (略) 1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 (略)

地 址: (略) 肃 (略) 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龙

电 话:*

金塔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二包)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TZFCG-2024-06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塔县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09 18:49: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更正内容:2024-09-09至2024-09-2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现更正为:2024-09-24至2024-10-14,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2024年09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2024年10月15日09:00时(北京时间) 3.第五章评标办法商务部分: 更正内容: (1)企业信用认证:生产企业获得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颁发的3.15诚信服务会员单位证书的,记2分;没有的,不记分。 (2)鼓励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记1分;没有的,不记分。 (3)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生产企业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荣誉证书或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加2分。没有的,不记分。 (4)行业认同:生产企业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得1分;生产企业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理事或以上单位的得2分。 (5)社会贡献:生产企业有捐资助学行为且由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单位开具证明或证书,记1分;没有的,不记分。 (6)企业质量合格认证:生产企业自身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记1分;生产企业自身具有“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记0.5分;生产企业自身具有“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记0.5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略) 站查询打印) 现更正为: (1)产品质量合格承诺: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质量合格承诺函,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2)环保节能产品荣誉证书:生产企业获得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荣誉证书或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加5分。没有的,不记分。

更正日期:2024-09-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供应商应主 (略) 公共 (略) 、甘肃 (略) ,以便及时了解相关开标信息。否则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教育局

地 址:金 (略) 10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 (略)

地 址: (略) 肃 (略) 1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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