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溪街道临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第一次
桂溪街道临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溪街道临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略) 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6: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佳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028-*(开评标) | ||
采购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高 (略) 1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高新孵化园6号楼3楼311B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028-*(开评标)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溪街道临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7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27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6.其他事项要求” “7.本项目允许分包服务的内容及其要求”中:
“以下服务内容若供应商不具备其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可以分包至有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除此之外,项目其他服务内容不允许进行分包,本项目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限价的1.7%。(其中消防占0.6%、电梯占0.6%、弱电系统占0.5%)【说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更改为:
“以下服务内容若供应商不具备其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可以分包至有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除此之外,项目其他服务内容不允许进行分包。【说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二、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中:
“分包方式:比例”
更改为:
“分包方式:其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4]*;预算品目:C*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联系电话:028-*。
(三)最高限价:1,*。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高 (略) 176号
联系方式:*
名称: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高新孵化园6号楼3楼311B室
联系方式:028-*、028-*(开评标)
项目联系人:*佳慧
电话:028-*、028-*(开评标)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2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溪街道临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略) 高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6: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佳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028-*(开评标) | ||
采购单位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高 (略) 1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高新孵化园6号楼3楼311B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028-*(开评标)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溪街道临江二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7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27 10:00:00,更正为:2024-09-30 09:30:00。
一、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 “6.其他事项要求” “7.本项目允许分包服务的内容及其要求”中:
“以下服务内容若供应商不具备其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可以分包至有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除此之外,项目其他服务内容不允许进行分包,本项目分包比例不超过采购限价的1.7%。(其中消防占0.6%、电梯占0.6%、弱电系统占0.5%)【说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更改为:
“以下服务内容若供应商不具备其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可以分包至有资质条件或作业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除此之外,项目其他服务内容不允许进行分包。【说明: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二、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6.3.合同分包和转包” 中:
“分包方式:比例”
更改为:
“分包方式:其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4]*;预算品目:C*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局,地址: (略) 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联系电话:028-*。
(三)最高限价:1,*。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高 (略) 176号
联系方式:*
名称: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高新孵化园6号楼3楼311B室
联系方式:028-*、028-*(开评标)
项目联系人:*佳慧
电话:028-*、028-*(开评标)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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