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15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15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15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已由 (略) 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2024〕83号,项目代码:2408-*-04-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大足区雨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珠溪镇、中敖镇、回龙镇、铁山镇、高升镇、智凤街道、雍溪镇、石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略) 工程等),实施规模352.9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74.06公顷。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528.*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928.*元
2.4 招标范围: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略) 工程等),实施规模352.9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74.06公顷。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其中开发地块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略) 大足区雨林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鑫誉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蔡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15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略) 大足支行 | *930-520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 (略) 大足支行 | ** |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15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已由 (略) 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大足发改投〔2024〕83号,项目代码:2408-*-04-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大足区雨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珠溪镇、中敖镇、回龙镇、铁山镇、高升镇、智凤街道、雍溪镇、石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略) 工程等),实施规模352.9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74.06公顷。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528.*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928.*元
2.4 招标范围: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 (略) 工程等),实施规模352.95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74.06公顷。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本工程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其中开发地块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略) 大足区雨林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鑫誉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蔡老师 | 联系人: | 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大足区珠溪镇玉河村等15个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略) 大足支行 | *930-520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 (略) 大足支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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